小周酷爱喝酒,兴致一来随时都会喝上两口。近日,小周在上晚班之前喝了一瓶啤酒,喝完酒就骑车去上班了,可就在上班的途中与他人发生相撞,小周的腿部被撞伤。事后,小周找到单位要求按照工伤进行处理,报销医疗费。但是单位却表示,小周是由于饮酒才导致的撞伤,不属于意外事故,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律师解答: 天津涧联律师事务所杨晶律师认为:上班前不应饮酒,这是任何一个单位员工都应该遵守的纪律。《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小周是由于饮酒过量导致上班途中被撞伤,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时报记者 马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