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专题培训班在云南昆明开班,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出席培训班开班式并讲话。 赵大程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2015年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6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中办发[2015]37号文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文件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的重大举措;是2003年国务院制定的《法律援助条例》以及随后形成的一系列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再深化、再提高;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纲领性文件。 赵大程强调,中办发[2015]37号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从总体要求、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新论断、新任务、新要求,法律援助发展方向、功能定位、价值追求、扩大范围的任务、提高质量的要求、加强保障的措施更加明确,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赋予了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更加光荣而神圣的职责使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刻认识中办发[2015]37号文件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任务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发展道路,坚持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定位,坚持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原则,把握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格局,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正确方向,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要清醒认识新时期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切实把握法律援助在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实现司法公正中的重要职责,把握法律援助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公民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的重要作用,把握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的独特优势,忠诚履行自身肩负的重要职责。 赵大程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5]37号文件精神,按照吴爱英部长在全国法律援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努力建设完备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要坚持改革、发展与建设并举,着力形成规范的法律援助制度体系、高效的法律援助实施体系、严格的法律援助监管体系、有力的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完善的法律援助理论体系,重点是围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抓好“三个扩大”、“四个规范”和“四个保障”等三大任务,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要以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扩大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扩大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覆盖范围为着力点,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提供能力,更好地满足群众法律援助需求。要以规范服务标准、规范质量管理、规范便民服务、规范监督管理为切入点,细化标准,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切实把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以强化法律援助政策保障、机构队伍保障、经费保障、协调机制保障为关键点,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保障水平,筑牢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根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抓好工作推进,突出重点、抓好政策落实,注重效果、抓好宣传督导,从严处着眼,向实处着力,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全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发展。 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负责同志、法律援助处处长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法律援助处处长以及副省级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中心)处长(主任)和部分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负责同志、部分省份法律援助工作业务骨干等参加了本次培训。(法制日报 记者刘子阳 刘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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