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司法局依法行政承诺表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8 09:48:52

迪庆州司法局依法行政承诺表

单位:迪庆州司法局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制订全州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全州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全州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依法

行政

严格遵守《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履行职责,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完善并认真执行机关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制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廉洁从政;强化律师、公证执业监督,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断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安置帮教社会效果显著增强;加强规范化管理与制度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服务质量;坚持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为目标,以年检注册为契机,加强诚信教育,严格财务、业务、档案、自律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依法做好新进公务员录用和干部的选调任用工作。

   1、严格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履行职责,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公证法》、《律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执行州委、州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正确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

  2、强化服务质量。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严格落实受理责任制、履行好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文明礼貌,高效、廉洁、优质服务。

  3、推进政务公开。依托州司法局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迪庆普法网,对涉及司法行政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服务机构,执业人员,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便民指南,人事任免,重要活动,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加大监管力度。推行司法行政指导和管理责任制,加大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司法所建设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力度,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5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以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6、欢迎社会各界对依法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如有发生愿意接受组织处理;监督电话08878222507(迪庆州行政监察局)、088788966407(州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迪庆州司法局办公室依法行政承诺表

单位:迪庆州司法局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和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研究拟定全州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调研、政务信息、文秘、统计、档案、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房、车辆、办公用品、装备的管理以及机关保密、保卫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实施工作。

 

 

1.严格遵守《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履行职责,坚决贯彻执行《会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迪庆州司法局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

2.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和能力建设;

3.完善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规定;

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管理制度;

5.全面推进政务、党务公开,加强机关保密工作;

6.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正确的舆论导向;

7.加强信息报送。

1.严格遵守《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履行职责,坚决贯彻执行《会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迪庆州司法局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

2.全面实行政务公开。依法公开领导分工、政务信息、科室职责、工作程序、廉政规定。

3.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牢固树立为发展服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大力倡导服务、创新、务实、廉洁之风,全面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4.严格依法廉洁从政。依法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作为,严格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及“吃拿卡要报占”等行为,努力做到让领导满意、让基层满意、让群众满意。

5.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提升驾驭、应对、执行能力,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做到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6.欢迎社会各界对依法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如有发生愿意接受组织处理;监督电话08878222507(迪庆州行政监察局)、088788966407(州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迪庆州司法局社区矫正科依法行政承诺表

单位:迪庆州司法局社区矫正科

 

 

 

1、负责组织、协调全州社区矫正工作,执行社区矫正的法律政策。

2、指导管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3、加强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与志愿者队伍建设。

4、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督促指导下级安置帮教机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安置帮教计划,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5、承担迪庆州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严格遵守《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履行职责,坚决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迪庆州司法局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制定年度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督促指导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对三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进行考核。

3、严格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

4、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公正、严格、文明执法。

5、严防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管。

6、严格办理社区服刑人员调查评估、考核奖惩和执行变更等事项。7、严禁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社区服刑人员违法犯罪。

8、严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索要、收受社区服刑人员及其亲属财物、接受馈赠宴请等。

 

 

 

1严格遵守《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履行职责,坚决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迪庆州司法局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

2、认真按照安置帮教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3欢迎社会各界对依法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如有发生愿意接受组织处理;监督电话08878222507(迪庆州行政监察局)、088788966407(州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迪庆州司法局基层科依法行政承诺表

单位: 迪庆州司法局基层科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指示;2、管理和指导各县(市、区)基层司法行政、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法律服务的工作;3、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建立和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构;4、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登记事项变更的审核、报批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人民调解员证的申报,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年检注册工作;5、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违法行为的处罚。

 

1、严格遵守《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履行职责

2、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

1、严格遵守《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履行职责

2、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牢固树立为发展服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

4、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流程,严格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努力做到让领导满意、让基层满意、让群众满意。

5欢迎社会各界对依法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如有发生愿意接受组织处理;监督电话08878222507(迪庆州行政监察局)、088788966407(州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迪庆州监察局制

 

迪庆州司法局公证律师科依法行政承诺表

单位:迪庆州司法局公证律师科

1、贯彻实施有关公证、律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监督公证、律师工作;2、检查监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的执业情况,管理和整治法律服务市场秩序;3、负责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登记事项变更的审核、报批以及律师、公证员证照的申报,组织开展律师(所)、公证员(处)的年度考核、年检注册工作;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违规违纪的律师(所)、公证员(处)进行调查处理;5、负责司法鉴定管理工作。

 

1、严格遵守《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履行职责

2、认真履行宪法和《公证法》、《律师法》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提高科室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5、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

1、严格遵守《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履行职责

2、认真履行宪法和《公证法》、《律师法》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牢固树立为发展服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

4、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流程,严格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努力做到让领导满意、让基层满意、让群众满意。

5欢迎社会各界对依法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如有发生愿意接受组织处理;监督电话08878222507(迪庆州行政监察局)、088788966407(州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迪庆州司法局法制宣传科依法行政承诺表

单位:迪庆州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1、制定普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承担组织、协调、督查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工作;2、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专项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面向全体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考核及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阶段性验收和总体验收工作;3、组织、指导、协调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干部职工法制培训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档案,负责建设普法考试和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题库,组织实施全州普法考试;4、指导、协调、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律九进”工作,负责“法律九进”年度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法治县、法治单位、法治村创建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及管理工作,承担州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严格遵守《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履行职责

2、认真履行《云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国家的法律法规;

3、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和能力建设;

4、完善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认真执行“双普法”工作;

5、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6、加强法制宣传、依法治理信息报送。

1、加强学习。严格遵守《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履行职责认真履行《云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牢固树立为发展服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大力倡导服务、创新、务实、廉洁之风,全面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3、严格依法廉洁从政。依法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作为,严格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及“吃拿卡要报占”等行为,努力做到让领导满意、让基层满意、让群众满意。

4、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提升驾驭、应对、执行能力,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做到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5、欢迎社会各界对依法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如有发生愿意接受组织处理;监督电话08878222507(迪庆州行政监察局)、088788966407(州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迪庆州监察局制

 

迪庆州司法局政治处依法行政承诺表

单位:迪庆州司法局政治处

1、指导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组织宣传、表彰奖励、党的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和直属单位人事工作,协助各县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3、负责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的编制工作;

5、负责警务管理和全州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6、负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法制建设工作。

1、严格遵守《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履行职责

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3、结合实际开展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实践活动;

4、认真履行双重管理干部职责,选配好县司法局领导班子;

5、公开人事任免工作方案、司法考试工作流程。

1、严格遵守《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履行职责

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依法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作为,严格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及“吃拿卡要报占”等行为,努力做到让领导满意、让基层满意、让群众满意;

4、欢迎社会各界对依法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如有发生愿意接受组织处理;监督电话08878222507(迪庆州行政监察局)、088788966407(州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迪庆州监察局制

 

 

迪庆州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局依法行政承诺表

单位:迪庆州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局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

2、检查监督法律服务机构的执业情况,管理和整治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3、负责每年一审的云南省法律援助工作证登记事项变更的初审、报批工作;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违规违纪的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1、严格遵守《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履行职责

2、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社会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向社会公开法律援助条件,工作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4、严格执行公示制、首问首办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

1、严格遵守《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履行职责

2、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社会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依法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作为,严格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及“吃拿卡要报占”等行为,努力做到让领导满意、让基层满意、让群众满意。

4、欢迎社会各界对依法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如有发生愿意接受组织处理;监督电话08878222507(迪庆州行政监察局)、088788966407(州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迪庆州监察局制

 

迪庆州司法局监察室依法行政承诺表

单位:  迪庆州司法局监察室    

1、检查局机关、直属单位在遵守和执政法律、法规和同级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对本局机关、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局机关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局机关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服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6、制定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相关规定,并监督实施;

7、承办局机关和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各项任务。

依法

行政

1、严格遵守《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履行职责

2、严格贯彻执行《行政监察法》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监督局机关正在人、财、物以及上下班等日常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4、受理并调查处理局机关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纪律的行为。

5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

6、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1、严格遵守《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履行职责

2、严格贯彻执行《行政监察法》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监督局机关正在人、财、物以及上下班等日常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4、受理并调查处理局机关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纪律的行为。

5欢迎社会各界对依法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如有发生愿意接受组织处理;监督电话08878222507(迪庆州行政监察局)、088788966407(州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迪庆州监察局制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