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家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于21日进驻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公证服务、法律援助等司法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是为权益受到侵害或遇到法律问题的公民提供无偿法律帮助的专业服务活动。其内容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 “平等地获得法律帮助是法律发挥公民的基本权利。”贵州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吴跃介绍,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有五项职责,主要是律师咨询服务、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咨询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今后将就情况逐步拓展服务范围。 吴跃表示,各个窗口工作人员由省司法厅指派,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商有关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法律援助中心委派有从业资格和一定工作经验的律师、公证人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 贵州省2013年开始在市(州)一级开展公共司法服务试点工作。目前,贵州省已基本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有遵义、安顺、黔南3个市(州)和2个省直管县(市),其余市(州)和部分县(市、区)正在积极谋划和推进中。 据介绍,截至2015年6月底,贵州全省共有律师事务所381个,律师3802人,公证处97个、公证员258人,法律援助机构105个、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257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437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599人,经审批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93个、司法鉴定人1025人。基层司法所1433个、人民调解组织20223个、人民调解员106643人。 据悉,贵州省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建立健全符合省情、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基本建成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努力让广大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共法律服务,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