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总结迪庆州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维护云南藏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迪庆、法治迪庆建设。8月26日下午,迪庆州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全州人民调解理事、州司法局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基层科长会议和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精神,研究通过《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章程》和《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州司法局基层科科长、协会会长和建珍对协会成立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总结,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部署;通过选举,新增2名理事、1名常务理事、1名副会长。 州司法局副局长余耀军就如何加强协会工作,为迪庆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职能职责方面作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对协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成立标志着迪庆州人民调解工作跨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必将有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为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健全组织,加强使命,发挥理事职能作用。协会工作要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以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州进程为中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把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推向新水平。三是创新机制,全面推进协会的长足发展。全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团结带领广大人民调解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开创人民调解工作的崭新局面,为维护迪庆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迪庆州司法局 宋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