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宣传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展示广大人民调解员的风采,讲述人民调解精彩故事,通过生动实践开展法治宣传,增强普法实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在全国开展“我的调解故事”主题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我的调解故事”主题征集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承办: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基层工作指导司 四、活动平台 “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官方微博、中国普法客户端、人民调解杂志 五、活动安排 (一)征文活动面向全国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内容是讲述自己在调解中的精彩故事,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语言生动,文中人名要用化名,字数严格控制在1500字以内。 (二)征文报送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报送,主办单位不接受个人或其它单位报送的稿件。8月30日前,各省(区、市)在本辖区范围内收集征文并按照分配篇数(附后)进行初选后报送。报送可采取分批报送的方式,鼓励尽早报送,以便尽早刊登和网友投票。 (三)8月1日-9月20日,主办单位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博、客户端和人民调解杂志等平台,对各省(区、市)报送的征文作品,经初选后进行刊登宣传。人民调解员和广大网友可通过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对征文作品投票,并进行评论,主办单位将把投票和评论作为评奖的重要依据。 (四)9月20日以后,主办单位请有关专家在各省(区、市)初选的基础上,参考网上投票,对各地报送作品进行评奖。 六、奖项设置 (一)本次征集的作品,设一等奖10篇、二等奖40篇、三等奖100篇、优秀奖若干篇,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二)本次征集活动设“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优秀评论奖2000名,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 七、工作要求 (一)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征文活动,确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组织;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法制宣传处、基层处具体负责。 (二)各省(区、市)报送材料,注明“征文”字样,按要求填写好推荐表,征文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单位和职务。征文统一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三)征文格式:征文标题用小标宋体二号,正文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二级标题用楷体三号,正文内容用仿宋体三号,行距为单倍行距。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联系人:尹雪梅 申洋 电话:65153478 传真:65153428 邮箱:zhongguopufa@moj.gov.cn 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联系人:闫晋东 熊飞 电话:65153301 65153381 传真:65153384 附件:1、各省(区、市)初选报送参考篇数表 2、推荐表 3、新媒体平台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2015年7月9日 附件1
各省(区、市)初选报送参考篇数
附件2 省(区、市)推荐表
附件3 本次活动新媒体平台
1、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2、中国普法微博(新浪网、腾讯网、人民网)
3、中国普法客户端(人民日报、今日头条、搜狐网) 4、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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