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县格咱司法所采取四项措施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社区矫正对象悔过自新、接受改造的积极性。 开展法律法规集中教育。法律法规涵盖了《刑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内容,集中开展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守法意识,督促他们严格遵守管理规定。 开展分析点评工作。对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表现逐个进行分析点评,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间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对个别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期间存在的态度不端正、我行我素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和教育引导。 开展思想汇报和交流。召开社区矫正对象座谈会,每名矫正对象就近期思想动态、就业、社会改造情况等方面进行汇报和交流,促使相互学习,强化自律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开展公益劳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每月一次的义务植树等公益劳动,使服刑人员感受到自己是社会的一部分,使其更好地回归社会、造福社会。(迪庆州司法局 杨映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