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痼疾治愈有良方,难题解决有妙手。十分感谢维西县委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中路乡党委政府、维西县公安局中路派出所的领导在百忙中受理了我的合理诉求,践行群众路线,以人民调解的形式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4月28日,《迪庆日报》4月14日A3版报道的《维西县聚缘公共客运公司发起学习优秀驾驶员和建华活动》的主人公——维西县聚缘公共客运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云R15878农村客运车车主和建华在给维西县委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的感谢信中如是说。在给维西县委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中路乡党委政府、维西县公安局中路派出所递交了感谢信后,4月28日下午,和建华还分别给维西县委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三家单位敬赠了题为“痼疾治愈有良方,难题解决有妙手”的锦旗。
与此同时,和建华还给意外事故发生时紧随其后途径事发现场的维西县公安局维登派出所指导员秦国智递交了感谢信及题为“危难时刻显身手”锦旗一面。感谢秦国智见义勇为、真诚救人、沉着冷静,迅速向中路乡党委政府、中路乡派出所汇报和通报了情况,之后率领几名同向行驶的维西至维登的维西县聚缘公共客运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的驾驶员一起将昏迷的和建华及其他几名被石头砸碎的玻璃击伤的学生安全送到中路乡卫生院。和建华认为秦国智用见义勇为、真诚救人、沉着冷静的行为践行了人民警察在群众危难时刻大显身手的职业使命。 4月14日,《迪庆日报》发表了题为《维西县聚缘公共客运公司发起学习优秀驾驶员和建华活动》的新闻报道,报道了2014年1月14日下午16时,聚缘公共客运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和建华驾驶云R15878农村客运车满载13名客人从维西返回维登,该车核载14人,实载14人,其中有9名中学生,4名成年人。途经中路乡吉介土村境内广水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托巴电站项目部负责施工的白济汛至维登三级油路吉介土路段下方老公路时,在施工方准予通行的情况下,和建华在正常行驶过程中被施工方工地滚落的石头砸中驾驶室玻璃并将和建华同志砸伤致昏迷,在昏迷之前的一瞬间,和建华同志下意识地左打方向盘,将车撞向左边的山崖,将车逼停,避免了一场车毁人亡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面对人生的危难的关键瞬间,用自己的“近乎本能”又“超越本能”的举动释放了人性的光辉。 从3月份起,维西县公安局中路乡派出所就和建华与广水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托巴电站项目部因其工地滚落的石头砸中营运车的赔偿纠纷协调了三次,均未达成一致意见。由于本案中侵害方仅仅是驻维西的项目部,被告人难以确立,走诉讼途径是高消费且涉及一些高难度的诉讼技巧,耗时耗力,和建华想起了人民调解的途径。 4月18日,和建华向维西县人大、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安监局递交了《维西县聚缘公共客运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和建华关于对广水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托巴电站项目部施工路段滚落的石头队和建华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一案的请愿书》,恳请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安监局等组成工作组,以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学习实践活动为载体,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有关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在不得不走诉讼程序的可能事实发生之前,以非诉讼程序对广水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托巴电站项目部施工现场滚落石头击伤和建华的安全事故进行调解处理。 4月24日,维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董顺光、司法局局长刘文武、信访局局长朱琴波等组成联合工作组,不顾维登中路一线公路改扩建而导致路况差、旅途劳累的实际,亲临中路乡,与中路乡党委政府、维西县公安局中路派出所负责人进行意见交流后又赶往广水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托巴电站项目部做相关工作。 4月25日,维西县委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中路乡党委政府、维西县公安局中路派出所联合工作组召集广水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托巴电站项目部负责人一起进行调解,工作组阐述事件发生的事实、广水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托巴电站项目部的法律责任、应当赔偿的法律规定等,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广水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托巴电站项目部与和建华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画押”, 广水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托巴电站项目部在前期赔偿了修车费及医疗费、护理费的基础上,赔偿了和建华春运期间的营运损失。 4月26日,在维西县公安局中路派出所协警的陪同下,在广水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托巴电站项目部办公室,广水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托巴电站项目部负责人将营运损失费以现金的方式赔偿给了和建华,和建华与广水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托巴电站项目部因其工地滚落的石头砸中营运车的赔偿纠纷就此画上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