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熟人”身份行骗结伙设置圈套利用劳务派遣蒙钱检察官揭露就业诈骗惯用伎俩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8-13 10:21:56

 制图/李晓军

□非常案件

   夏天,又是毕业生找工作的旺季。为孩子找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成了许多家庭的头等大事,托关系、找门路让不少家长忙得不亦乐乎,哪怕只有一丝希望,家长也愿意全力以赴。但家长和毕业生这种“求职若渴”的心态,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以种种伎俩大肆骗取钱财。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从2011年至今,该院共办理25起涉及毕业生就业家长被骗案件。办案检察官向记者介绍,7月、8月、9月是此类案件的高发期,家长被骗金额平均在5万元以上,而不法分子多用“拖”字诀搪塞被害人,然后玩失踪。

  轻信熟人易受骗

  为了给孩子找工作,家长往往是找熟人帮忙,而熟人又会找自己的熟人帮忙,朋友圈像涟漪一样扩散,这就让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2012年7月,王某堂兄家的孩子大学毕业需要找工作。8月的一天,王某的同事好心帮忙,称他同学的朋友认识一个人,能把孩子办到沈阳某高校当老师。几经辗转,王某和拐了几道弯的“熟人”刘某见了面。刘某自称认识某高校的校长,不过需要20万元“打点”。

  王某先拿10万元给了刘某,过了20多天,刘某又要了5万元,之后便没了音讯。感觉被骗的王某和堂兄急忙报警,公安机关将刘某抓获后发现,被骗的不止王某一家,还有四五个家庭有着类似的遭遇,被骗总额高达160余万元。

  皇姑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庞昊告诉记者,王某一家的经历是就业诈骗中最典型的。从2011年至今,共有8起这样的案例,都是找熟人托来托去,到了最后根本不能保证找到的“熟人”一定靠谱。所以,在找工作时,对于自己并不熟悉的介绍人,决不能因为是熟人介绍的就放松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眼见不一定为实

  办案检察官胡素艳向记者介绍,为了提高可信度,一些骗子会结伙诈骗。在托人为孩子找工作时,一些家长往往以为见到了所谓的负责人、老总或看到了工作证、文件就轻信别人,这类案件也不在少数,2011年至今共办理了6起。

  2012年9月,急于给刚毕业的孩子找工作的李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薛某。薛某自称认识某机关的局长,可以把孩子安排到该机关工作,而且是事业编制。

  几天后,薛某带着这位“局长”和李某见了面。“局长”的言行让李某大为折服,当即拿出5万元让薛某跟“局长”拉拉关系。在之后的一次见面中,“局长”的口袋里掉出一张工作证,更让李某深信不疑。

  接下来,李某又拿出10万元用于“打点”。但到钱交出去后,薛某和“局长”一再推拖,到最后干脆不接电话了。在公安机关将薛某和“局长”抓获后,李某才得知,“局长”其实是薛某实施诈骗的搭档,她看到的工作证也是伪造的。

  胡素艳表示,在李某被骗案中,不法分子以事业编制作诱饵,其实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事业单位,都实行“逢进必考”的原则,而且一般都是公开面向社会招考,因此那些急于为孩子找工作的家长们不要相信通过“潜规则”就可以让孩子找到理想的工作。 (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