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己奉公 爱岗敬业 作为一局之长,鲁茸始终用实际行动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他在工作中对自己“约法三章”:生活上不超标准、财务上笔笔有踪,工作上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同时坚持人生四条原则:踏踏实实办事,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作为“班长”,在班子中他力求当好带头人,做出表率,为维护班子团结,他带头履行民主集中制,与其他班子成员一道“合唱一出戏”。坚持做到思想多见面,工作多碰头,决策多商量,感情多沟通。他从一个“特”字做起,不搞特权,不做特殊成员,放下架子,与普通干警一道签到、值班、下乡等。他注意防止一个“散”字,不在班子内部搞分散主义,带头搞好协调,从大局出发,搞好支持和配合,用自身的力量解决自身的矛盾。他注意强化一个“管”字。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帮助,注意把纪律约束引进到干部中去,进行从严管理。 公信阳光 选好人用好人 在迪庆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心中,局长阿吾(藏语:局长大哥)是一个果敢、坚毅、光明磊落的好大哥、好领导。 “能调入迪庆州司法局工作,我感到很荣幸,当前迪庆州司法局正面临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一个优秀的党委书记、局长正带领一个团结务实的班子,为迪庆州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鞠躬尽瘁、呕心沥血。作为迪庆州司法局的新兵,我们遇到这样一位关心职工冷暖、政治待警、从优待警的局长是我们的幸运。”迪庆州司法局政治(警务)处副主任和金龙发自内心地说。 在选人用人工作中,作为局党委书记,鲁茸坚持以人为本,政治建警,从优待警,营造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的人才环境,公信阳光照亮迪庆州司法行政选人用人工作。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创建以人为本的人文环境。鼓励竞争,包容失败,为想干事、能干事的干警创造干事创业的工作平台,以有为争有位。在具体的以人为本工作中,对内,州司法局党委以司法行政干警为本,把每一位司法行政干警看作是有强烈事业心和荣誉感,有感性,有需求的人,而不是机械的工具,从而严管与厚爱相济,做到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激励人、发展人。对外,以人民为本,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观,从政治上认识“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道理,从工作上强化“为人民服务,受雇于人民”的观念,从队伍建设高度上意识到为人民服务不仅是出发点,也是归宿,是司法行政管理之本。 迪庆州司法局是中共迪庆州委组织部和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选人用人示范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该局党委坚持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规范,程序严密地开展竞争上岗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积极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竞争上岗工作在全局引起很大反响,有力地调动了全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全局上下,努力进取的风气越来越浓,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