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司法局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2 10:44:16

为政之要,重在得人;科学发展,关键在人。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关要求,我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制度创新,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目标,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织部门关于建立选人用人公正机制的相关政策,不断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决策机制,增强干部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体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在深化认识上下工夫。一是根据州委组织部《关于开展“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自我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局党委及时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进行学习,在职工大会上传达相关文件精神,采取集中学习、培训辅导等方式,全面准确地把握四项监督制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上来;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举办了“干部选拔任用法规”培训班,开展了知识测试,使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熟悉掌握各项政策法规,切实增强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我局严格按照《迪庆州关于实行州级部门(单位)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暂行办法》规定的笔试、竞岗演讲答辩、民主测评推荐、考察、任用等选人用人程序,有条不紊的开展好各项工作。一是根据我局基层工作管理科科长岗位出缺情况,经局党委研究,制定了《迪庆州司法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明确了竞争上岗的报名条件和资格、具体要求和工作步骤。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将本次竞争上岗笔试与储备科级后备干部相结合,与提高业务素质相结合,把符合科级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和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人员及新录用人员纳入本次笔试范围,以竞争上岗活动带动全局干警学理论、学业务,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和争先学习的氛围。三是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始终坚持局党委领导班子“不干预、不参与”的原则,邀请州委党校专家、州纪检监察员和组织人事部门人员参与竞争上岗考试的全过程,采取由州委党校专家全封闭命题、开考、封卷、评分的方式开展笔试工作。 3月23日局机关20名干警在州委党校进行了统一笔试;3月24日上午,由州委政法委、州委组织部人事部门和州委党校专家组成面试评委,对成绩名列前2名,并符合基层工作管理科科长职务面试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通过竞岗人员竞岗演讲、现场答辩、评委打分、现场公布成绩等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采用A、B、C三类推荐投票的形式进行民主推荐,并将笔试、面试以及民主推荐情况及时汇总公布。四是根据竞岗人员综合成绩,局党委确定考察对象,并发布考察预告,进入考察程序。

三、在构建监督体系上下功夫。一是强化教育防范。把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和纪律规定作为干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真正使局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掌握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和纪律规定。二是实行全程监督。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为主线,对选拔任用工作基本情况、各个环节做好全程记载、落实责任,存档备查。三是增强监督合力。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征求纪委意见,实行纪委全程监督;认真执行任免谈话制度,听取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自觉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