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迪庆州司法局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以加强作风建设、廉政勤政为重点,采取四项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腐败,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抓组织领导,促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年初,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科室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二、抓宣传教育,促拒腐防变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和经验成果,以学习《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重点,以副科以上中层干部作风建设和竞争上岗“一考双推”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廉政文化建设。把反腐倡廉教育同培养、管理、使用干部相结合,同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相结合,同工作人员培训教育相结合,严格按照《关于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和相关规定,教育干部职工规范“生活圈”、纯洁“社会圈”、严禁干部职工利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大堤。 三、抓监管制度,促抓源治本力度加大。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按照州纪委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 四、抓效能政府建设,促工作执行力增强。围绕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等问题,深入开展效能政府建设。紧紧围绕迪庆藏区“建设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的总体目标,切实加大全局政风、行风、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和办事公示制,确保廉洁高效,不断增强工作执行力和司法行政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