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司法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制度创新,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目标,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织部门关于建立选人用人公正机制的相关政策,不断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决策机制,增强干部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结合州司法局实际,将竞争上岗笔试与储备科级后备干部相结合,与提高业务素质相结合,把符合科级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和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人员及新录用人员纳入本次笔试范围,以竞争上岗活动带动全局干警学理论、学业务,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和争先学习的氛围。我局始终坚持局党委领导班子“不干预、不参与”的原则,邀请州委党校专家、州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人员参与竞争上岗考试的全过程,采取由州委党校专家全封闭命题、开考、封卷、评分的方式开展笔试工作。由州委政法委、州委组织部人事部门和州委党校专家组成面试评委,对成绩名列前2名,并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同时对选拔任用工作基本情况、各个环节做好全程记载、落实责任,存档备查,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征求纪委意见,实行纪委全程监督。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程序,新提任3名中层干部,其中: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