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十五”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和“十一五”工作安排意见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7-01 15:48:37

  2001年,根据国家“十五”规划和司法部的具体部署,州司法局党委经过认真研究,结合云南藏区实际,提出了迪庆州“十五”司法行政工作具体目标和任务。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为: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争创“把迪庆司法行政工作建成全国藏区最好的司法行政工作”的奋斗目标为契机,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一条主线”(以创新的精神系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条标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真抓实干、领导垂范)、“五种能力”(提高学习能力、应对能力、竞争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各项业务。经过全州司法行政干警五年的艰苦努力,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突破和发展,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领导的肯定和高度评价,为维护我州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保障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工作情况和主要特点

第一、以“一条主线”贯穿全部司法行政工作

  州司法局党委经过分析研究,提出以创新的精神系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质就是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思想观念上彻底破除“左”的影响和陈旧观念的束缚;在精神状态上坚决克服和防止“满、懒、软”的倾向;在工作上树立敢想敢干、事争一流、开拓创新的意识,努力推动事业向前发展。州司法局党委在总结分析中认为:迪庆由于处在特殊的地理环境,司法行政工作就必须有特殊的针对性,“十五”之前全系统也曾经学习过内地经济发达地区的经验,但在迪庆却效果一般,究其原因,虽然工作都有相似性,但地理环境和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决定了迪庆与内地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州司法局党委认为,迪庆司法行政工作只有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要求,才能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态势,只有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与时俱进中领先一步,才能在影响事业发展的难点上有新的突破。为此,州司法局党委提出了“把迪庆司法行政工作建成全国藏区最好的司法行政工作”的奋斗目标,经过讨论和学习,在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形成了共识,激发了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成绩。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五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六大,是我们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也是我们党在开始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十六大报告从历史和时代的高度,深刻阐明了我们党在新世纪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奋斗目标等重大问题,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奋勇前进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十六大闭幕后,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立即掀起学习十六大精神热潮,州司法局党委提出明确的学习要求,一是学习十六大精神,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并以此来检验和衡量各项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二是学习十六大精神,就是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创新;三是学习十六大精神,要紧紧抓住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努力为迪庆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四是学习十六大精神,要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执政为民的要求,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的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分层次学习讨论等形式,有效地把全州司法行政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全面开展。之后,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一系列重要思想,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并将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是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全面实施“四五”普法规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全州各级普法主管机关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了“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推动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层层签订责任书。在健全州、县、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的同时,省属及州县各部门、各单位相继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四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普法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为“四五”普法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二是搞好调查统计,摸清应普对象。据统计,全州应普对象为264102人,其中地厅级40人,县处级388人,科级4730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712人,流动暂住人员10067人,青少年43675人,做到了底数清,对象明。三是狠抓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省委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全州普法主管机关进一步加大了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在全州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了“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征文活动和“法在我心中”读书知识教育活动。有1万多名中小学生参加了这两项活动,组委会共收到中小学生读书征文118篇,经省组委会专家评审,有2篇征文分别获全省中小学组二等奖,1篇征文获全省小学三等奖,4篇征文获鼓励奖;在层层竞赛的基础上组成迪庆州代表队到昆明参加全省“青少年法在我心中”电视决赛;全州中小学的法制教育课也列入了教学内容;全州在51所中专及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四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为了推进依法治州进程,全州普法主管机关加大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州委普法办配合州法制办在烟草专卖局、旅游局、药品监督局、运政所等部门举办了《烟草专卖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药品管理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班,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五是坚持面授为主,搞好骨干培训。全州共组建讲师团5个,共有71名成员,他们深入机关、企业、学校、农村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251期,培训普法骨干18582人,推动普法教育向纵深发展,使普法教育不断向基层延伸。六是对地厅级领导干部和县处以下公职人员进行了大规模集中统一考试,规模之大,投入经费之多,在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史上均属第一,得到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和普法领导小组的高度评价。

  通过五年的努力,全州现已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四五”普法规划和州县人大的决议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四五”普法的预期目标基本实现,到目前为止,全州共学习了《宪法》、《宪法修正案》、《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等70多部法律法规和相关读本,各行业、各部门还组织了专业法的学习,全州264102名普法对象中,有255595人学完了普法规划确定的学习内容,参学率达96.77%。

  三是人民调解工作稳步发展,基层基础工作明显加强

  为了使人民调解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使其真正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州、县、乡司法行政机关以贯彻全国、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为契机,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对调解人员进行了培训,对调解组织网络进行了调整、充实,使调解人员素质不断提高,调解网络得到了加强,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稳步发展。“十五”期间,全州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8085件,调解成功7889件,成功率达98%,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2件涉及14人,基本做到了一般纠纷不出村,小的纠纷不出社,大的纠纷不出乡。此外,全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还积极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州和各县司法局还认真开展了巩固、完善、规范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各项工作,狠抓了运作机制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05年,全州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0件,调处成功135件,调处群体性矛盾纠纷18件,调处成功15件,制止群体性械斗8件涉及32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8件涉及136人,避免了大量恶性案件的发生。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495件,比去年同期增加79件,宣讲法律505场,受教育人数324773人/次,为基层政府提供司法建议35条,基层政府采纳建议25条,制定规范性文件10件,制定村规民约33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221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30件,处理成功207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20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83次,比去年同期增加55次,防止群体性上访17件,比去年同期增加4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0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22人/次。

  从上述数据分析,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农村征地补偿及集体资产管理和基层干部不廉洁、作风不民主、村务政务不公开;二、企业改制中职工身份置换补偿金、生活费用和企业领导的廉洁问题;三、城市改造中的拆迁安置中存在的问题;四、劳资纠纷和工资福利问题;五、反映执法、判决不公等涉法涉讼的问题;六、市场经济纠纷、非法集资和经济诈骗;七、环境污染、城建等问题。

  四是法律服务职能不断强化,社会效益逐步明显

  “十五”期间,全州法律服务工作牢固树立“大服务”的思想,在提高队伍素质,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促进了各项业务的全面开展,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律师工作:为了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强化管理职能,在全州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中开展了教育评查、律师集中教育整顿、规范合伙(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等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律师业务全面开展。“十五”期间,全州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7家,办理刑事辩护239件,民事诉讼代理291件,经济诉讼代理171件,为当事人索回赔欠款1516万元,为我州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5年,全州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民事诉讼代理39件,刑事辩护69件,经济诉讼代理16件,行政诉讼代理2件,办理非法律事务26件,解答法律咨询59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27件,为当事人索回赔欠款786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4%,41%,-60%,-67%,-58%,99%,8%,91%。

  (二)公证工作:“十五”期间,全州各公证处共受理公证申请2581件,出证2431件,其中民事公证1229件,经济公证1109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62845万元。2005年全州各公证处共受理公证申请658件,出证603件,其中民事公证230件,经济公证373件,分别比去年增长21%,35%,22%。全州各公证处不断介入新领域,开辟新证源,承办了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录用考试以及公民私有财产抵押登记等新的公证业务。同时,紧紧抓住我州正在掀起的基础设施建设等“三大建设热潮”的有利时机,还积极为我州重点工作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三)法律援助工作:“十五”期间,州和各县均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组建率达百分之百。州、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认真按照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了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全面开展了各项业务。全州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援助案件302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6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94件,行政诉讼代理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2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630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省政府执法检查组到我州检查法律援助工作,肯定了我州法律援助工作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省法律援助中心帮助我州解决了法律援助经费不足等困难,为我州争取到了亚洲基金会的法律援助项目,州政府也加大了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


第二、以“三条标准”考核工作

  司法行政工作千头万绪,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任务十分繁重。那么如何更好地做好工作呢?州司法局党委认为要把着力点放在事关全局的关键环节上,抓住主要矛盾,抓住根本,才能收到事关功倍的效果,才能得到党委政府的认可。因此提出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真抓实干、领导垂范”的三条标准来检验和考核工作。“十五”期间,在全面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全系统重点抓了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为了认真贯彻全省、全州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掌握影响我州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隐患,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落到实处,“十五”期间,州、县、乡三级司法行政机关抽调80余人,组成9个工作组,由州司法局和各县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到重点工程建设工地、三县一区、26个乡镇及部分村社进行矛盾纠纷大排查,共排查出重点工程建设施工中的纠纷32件、山林纠纷28件、牧场纠纷15件、土地纠纷35件、其他建设纠纷50件、并采取措施调处142件。对未调处的纠纷工作组制定了调处预案,对涉及其他部门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了分流,对不能及时解决的重大纠纷隐患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州司法局在排查国道214线建设工程施工中,将涉及面广,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重大纠纷及隐患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州委、州政府,引起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使国道214线建设工程施工中的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的解决,保证了这一重点工作建设顺利进行。

  二是努力推进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为了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州县司法局积极向州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争取把听取和审议全州“四五”普法工作情况列为州县人大常委会议的议题。“十五”期间,州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项调研组,抽调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到三县一区和6个乡镇对全州的“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将调研报告在人大例会上供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领导参阅。

  三是认真贯彻省委48号文件精神,狠抓司法所建设。随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不断发展,在“十五”期间,全州编制了司法建设2005—2008年工作规划,利用国债资金,将全面建成覆盖全部乡镇的司法所,其中列为第一批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香格里拉县上江司法所建设已基本完工。

  四是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宽。迪庆是全省唯一的藏族自治州,集“边疆、民族、宗教”于一体,经济文化不发达,由于历史、地理、自然环境等特殊原因,目前全州各县均为国家级扶贫工作重点县,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我州克服了诸如交通不便、法律专业人才缺乏、法律服务人才急需政策性扶持等各种困难,以确保全州社会政治稳定、经济繁荣为重点,强化行政管理,立足现有条件,下大力气抓好法律服务工作。广大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方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使律师、公证的法律服务领域直接参与到政府决策、国企改制、西部大开发、金融保险、环境保护、经营权转让、社会矛盾调处、重点建设工程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五是州县两级普法主管机关精心组织,在迪庆人民广播电台开辟了“法治平台”专栏,州司法局局长为“法治平台”的开播作了题为“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专题讲话,在迪庆电视台播放《创举——中国普法之路》大型电视专题片和宣传广告,在《迪庆日报》“法制园地”栏目集中宣传报道我州法治建设成就和宪法知识,邀请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畅谈依法治国、依法治州和法制宣传教育所取得的成绩,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是按照全国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州认真组织人员参加了国家司法教育。

  七是按照省委、州委的统一部署,在全系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中开展“三讲”教育、“云岭先锋”工程建设、“团结干事”思想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重点解决了解放思想、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和想干、敢干、会干事的问题,形成了“团结一致向前看,集中精力抓发展”的良好局面。

  八是按照州纪委的统一部署,州县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中纪委次、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达到了廉洁自律的目的,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第三、以“五种能力”的提高为目标建设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

  2000年全国司法行政干警素质教育考试,给全州司法行政系统敲响了警钟,我州的成绩不理想。队伍素质不高,就不可能干出较好的成绩,就不可能完成新形势下的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因此,州司法局党委在全系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学习,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和队伍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州司法局党委明确提出“提高‘五种能力’, 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的要求。

  “五种能力”是指学习能力、应对能力、竞争能力、决策能力和创新能力。

  学习能力,要做到在学习的重点上,应由知识普及型学习为主转到应用研究型为主上来,增强学习的实效性;在学习方式上,形式要多样,根据不同的司法行政业务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的学习、思想、运用;还要注重学习的深度,注重研究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应对能力,应对能力是对学习成果的检验,对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有深层次的、前瞻性的思考和预案准备,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竞争能力,就是要围绕我们提出的奋斗目标,与整个藏区的同行竞争,有竞争才有压力,有竞争才能焕发出战斗力,只有竞争才能创造出成绩,只有竞争才能较好的完成上级机关对我们的工作部署。决策能力,要善于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正确把握事物的发展趋势,作出有预见性的决策并以此为基础加速发展,超速发展。创新能力,要彻底改变工作中仍然存在的平铺直叙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状态,努力探索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

  在具体工作中,全州司法行政机关一是通过采取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5·31”重要讲话学习教育活动,并按要求让每个干警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学习笔记、交流学习经验,使干警初步掌握了党的十六大精神,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深刻内涵。二是全系统新制定17件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建设,努力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三是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和素质教育培训。四是邀请党校教员上党课,使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不断增强。通过“点”与“面”工作的结合,全面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司法部副部长刘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明朝、副省长李汉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杨铭玺等领导先后分别到州县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视察指导工作,他们在听取我州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后,对迪庆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殷切希望全州司法行政机关继续发扬在艰苦环境中创建一流业绩的奋斗精神,为迪庆藏区的民族团结、政治稳定和经济繁荣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通过认真总结“十五”期间的工作,并紧密结合工作思路、工作部署、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四个方面来看,我州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突破和发展,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不够解放,表现在在工作实践中对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缺乏敏锐性、前瞻性和灵活性,“等、靠、要”的惰性思维还没有从根本上转变,虽然这与我州经济发展较缓慢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但主观上的能动性不足确实存在,结果造成在紧密结合全省、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上,研究发展司法行政各项事业不够,思路不开阔,调查研究不够透彻,办法不够科学,措施不够有力,没有完全做到高瞻远瞩,长远规划,往往微观因素考虑得多,宏观的考虑得少,眼前工作考虑得多,长远工作考虑得少,一般表层关心多,研究解决办法少,因此各项工作大多处于平铺直叙状态,整个工作可以说还没有根除一个“旧”字;

  二是工作研究不深不透,这与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对州情研究不够、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指导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明显不足有着本质的联系,如我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体制改革仍然没能迈出实质性的步伐,其他方面的改革也难予整体推进,普法工作手段单一,措施一般,对流动人口、文盲、宗教寺庙的普法研究不够,办法不多。所有这些,充分说明在理论学习上,学风建设上仍然表现了一个“浅”字;

  三是整个工作思路还存在一个“短”字,我们仍然习惯于在一个小圈子里思考问题,在迪庆这样一个地域思考问题,不善于与整体、与长远、与外界相联系,不能很好地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科学的预见性和超前意识淡薄,想问题、办事情,展不开思路,放不开眼界,放不开手脚,不善于把自己的工作同全省、全藏区、全国的先进经验相对比,作出有利于自己快速发展的工作部署。近几年,特别是今年,情况改变了不少,但仍然不够。这方面存在的不足较多,工作思路“短”容易产生安于现状,自我满足,受到这路意识的束缚,司法行政工作就不可能锐意创新、与时俱进、开拓进取。

  因此,我州司法行政机关和全体干警要树立“事争一流”的宏图大志,真正做到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做到思想一致、目标一致、行动一致,真正实现“把迪庆司法行政工作建成全国藏区最好的司法行政工作”的奋斗目标。四是人员编制、基础设施建设、物资装备和业务经费短缺严重。人员编制是80年代下的,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在机构改革时又被精简,之后又有一部分被强行划转为事业编制,州司法局办公楼被拆除后一直没有得到重建,物资装备和业务经费根本无法保障完成工作任务,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得到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妥善加以解决。


  “十一五”期间,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依法治州为总揽,立足于《迪庆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立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立足于维护社会稳定客观要求,继续坚持“一个目标、一条主线、三条标准、五种能力”的工作思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和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依法赔偿制,推进农村和城市社区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在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中的作用。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州进程,使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以人为本的现代化法治理念更加普及和深入人心,全社会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要认真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理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提高乡镇(街道)人民调委会在调处、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中的主导作用。要继续推进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多发地区联防调处机制的建立,不断拓宽调解领域。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建立以调委会为基础,以司法所为主导、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补充的“大调解”格局,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是大力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要牢固树立“大服务”的思想,在指导、鼓励律师做好刑事辩护、民事代理、行政代理、民事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在深化国企改革、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以及政府依法行政、解决“三农”问题、西部大开发中的法律服务作用。继续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和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改革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我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四是加强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工作,促进司法公正。要按照“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目标和“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的要求,认真做好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努力为国家选拔高素质的法律专门人才。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的有关精神,积极慎重地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为公正司法提供客观、科学、公正的证据支持,努力提高司法鉴定的质量、公正性和公信力。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和执政水平;要坚持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为中心,努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做到思想、行动和各项工作都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要下大力气狠抓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队伍,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