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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纪委监委

实名举报“小奖励”激发监督“大动力”

“经调查核实,您之前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我们已按程序转有关方面处理。感谢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和信任,这是实名检举控告奖励,请您签领,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县纪委监委的工作。”

这是不久前,维西县纪委监委依据相关规定,向1名实名举报人兑现奖励金的场景。

此前,该举报人向维西县纪委监委实名举报,反映县域内某工程项目建设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维西县纪委监委立即开展核实调查,查清相关违纪违法问题,对有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置,并收缴违纪违法所得。

实名举报是监督党员干部的重要手段,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证据线索的重要渠道。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问题,依规依法行使监督权利和控告检举权,维西县纪委监委制定实施了《维西县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实施办法(试行)》,对突破重大案件起到重要作用,为国家、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经研判后实行一案一奖,一次性发放奖励金。

“原本我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没想到你们这么重视。感谢你们把老百姓的话、老百姓的事记在心上!”收到实名举报奖励后,该名群众高兴地说。

据悉,自2022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在严格落实信访举报人信息保护机制,保障实名举报人权利的同时,严格落实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实施办法,共奖励实名检举控告3件3人。对符合条件的实名检举控告进行奖励,不仅增强了群众主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畅通了检举控告渠道,有效保障了党员、群众充分行使监督权利,还有利于引导群众逐级、有序、精准举报,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工作提质增效。 (通讯员 郑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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