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按钮

香格里拉牦牛肉获国家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

本报讯 (记者 陈义 通讯员 唐玉莹)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六二五号公告,自2025年4月1日起对香格里拉牦牛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迪庆州继香格里拉松茸、香格里拉藏药、维西百花蜜之后的第4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香格里拉牦牛是迪庆高原特有的珍稀畜种,被誉为“雪山上的精灵”,栖息于海拔3000米至4500米的高原,适应零下30摄氏度严寒,依赖天然牧草和冰川融水生存。香格里拉牦牛全身都是宝,可产肉产奶,可骑可驮,可耕可驾,皮可缝制成帽、衣、靴、袋等,牛头可加工成工艺品,牛尾可制作成弹扫灰尘的扫帚,肉可红烧、清炖或晾晒成干巴食用,其肉味道鲜美,香味独特,是高蛋白、低胆固醇食物。作为迪庆州传统支柱产业,据统计,香格里拉牦牛年存栏约20万头,年产牦牛肉1.2万吨,乳制品(酥油、奶渣)年产值超亿元。

经州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2010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香格里拉牦牛肉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2020年5月,香格里拉牦牛入选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2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香格里拉牦牛为29类(牦牛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为迪庆州最响亮且受法律保护的区域公共品牌之一。

下一步,州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地理标志培育、运用和保护工作,管好用活香格里拉牦牛肉地理标志,加大地理标志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同时,鼓励市场主体积极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通过地理标志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经济效益,推动香格里拉牦牛产业标准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CopyRight:迪庆日报社

所有内容为迪庆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

滇ICP备09000927号-1

--> 2025-04-15 1 1 迪庆日报 content_50413.html 1 香格里拉牦牛肉获国家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