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24年的一天,贵州贵阳的小马于13时14分左右通过打车软件下单,前往贵阳市某学校参加考试。13时21分,某平台网约车接单。原本3.3公里预计用时不到10分钟的路程,该网约车于14时8分耗时47分钟才到达目的地,实际行驶里程达11公里。
据了解,网约车绕路的原因一是驾驶员未经小马同意私自拼单接送其他乘客,导致行程时间增加;二是系统导航错误引发绕路,造成小马考试迟到并最终未能进入面试环节。
小马认为,考试迟到影响了其正常发挥,网约车司机应承担直接责任。在与网约车平台公司协商赔偿无果后,小马向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赔偿其损失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原告小马打车的目的为准时参加考试。案涉行程的不合理时长导致小马未能准时参加考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发挥,但考试成绩与考生的综合素质、准备是否充分等因素息息相关,小马未提供笔试成绩与面试入围分数线的具体差距。
法院认为,小马迟到10余分钟与其未能进入面试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但迟到对考试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客观事实。考虑到小马为本次考试投入了时间和精力,也支出了报考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成本,依据公平原则,酌情判定网约车平台公司赔偿小马2000元,以弥补其损失。
【释法】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在接单运送乘客时,未按平台自带导航路线行驶,或未事先征得乘客同意私自拼单、擅自改变线路,致使乘客行程耗时增加、实际行驶里程变长的,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出现上述违约情形后,乘客有权要求承运人退还因不合理行程产生的费用,并对因行程延误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来源:《云南法制报》)
CopyRight:迪庆日报社
所有内容为迪庆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
滇ICP备0900092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