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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2月19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余胜祥所作的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州委九届八次全会部署,在州委的有力领导下,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扣稳定、发展、生态和边疆稳固四件大事,围绕“四个机关”建设,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质量立法保障现代化建设,高效能监督推动中心任务落实,高水平决议决定体现人民共同意志,高标准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迪庆实践,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迪庆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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