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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 《谱写云岭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新篇章》

全省易地搬迁安置150万人,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363个,推动各族群众在空间、生产生活、外出就业、学习上的全方位互嵌。举办民族自治地方成立逢十周年庆祝活动,广泛开展“百家宴”“手拉手”“一家亲”等群众性联谊活动,春节、泼水节、火把节等成为各民族共同的节日,多民族共居一个村寨、各族学生同校同班、一个家庭中有多种民族的情况成为普遍现象。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创新推进创建“十进”工作,累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37个、数量居全国第二,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4285个。2015年以来,134个集体和个人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其中2024年共有48个模范集体和个人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数量位列全国第一,涌现出腾冲市司莫拉村、洱源县郑家庄和桑南才等模范典型,云岭大地处处绽放民族团结进步之花。

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作为多民族的边疆省份,我省与越南、老挝、缅甸接壤,拥有长达4060公里的边境线,肩负着为国守边、筑牢西南安全稳定屏障的重大政治责任。

“共守祖国疆土、共建美好家园。”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我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颁布施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实施细则等,对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持续推进示范区建设作出部署。健全完善民族法规体系,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问题、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保障民族团结,对现行涉民族事务法规进行梳理评估,修订完成省级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规10件、自治条例37件,从法制和政策层面立起了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四梁八柱”。

边境兴则边民富,边民富则边防固。我省统筹发展与安全,做活“边疆”“民族”两篇大文章,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和两轮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创新实施并全面完成374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进一步补齐边境村寨水电路网、人居环境、教育医疗等短板。如今,一个个风景如画、设施齐全的现代化边境幸福村,犹如一颗颗珍珠镶嵌在绿水青山间,闪耀于祖国西南边陲,成为全省富边的样板、稳边的示范、守边的屏障。

我省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内容,深入开展“七五”“八五”普法、普法强基和法治宣传边关行等活动,推动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实行“五级书记抓边防”和边境线“五级段长制”,构建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工作机制,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风险隐患的监测监管、联动处置等机制,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载《云南日报》2025年1月7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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