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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 《以民族团结为引领 推进高原焕新颜》

维西县民宗局局长李志军表示,维西县塔城镇党委被党中央、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作为从事民族工作的基层干部,我感到无比自豪、深受鼓舞。我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擦亮“三江腹地石榴红”品牌,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果。

保和镇永宁社区驻村工作队员李秋婷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是民族地区的重点工作,更是基层社区的重要任务。下一步,我将对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与社区‘两委’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各项方针政策,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本领,争取早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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