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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若水:慎以终始 完节全名

湛若水(公元1466—1560年),字元明,号甘泉,明代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为明代岭南心学开篇者、广东大儒陈献章(世称陈白沙)的衣钵传人。他与“心学集大成者”王阳明相交甚笃,二人曾共执明代中叶理学界之牛耳,被并称为“王湛之学”。在弘扬岭南心学的同时,湛若水致力于讲学授课,在五岭南北广设书院近40所,培育了一大批文化精英。湛若水崇尚清廉简朴,提出了许多顺应时代、注重民生的举措。他在晚年曾3次请求退休还乡,嘉靖皇帝亲自批示予以挽留。在他去世后,朝廷给予了“慎以终始,完节全名”的高度评价。

谢绝馈赠坚持公平

明朝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湛若水出生在广州府增城县甘泉都(今广州增城区新塘)沙贝村的一户普通农家。

弘治五年(公元1492年),26岁的湛若水顺利通过乡试中举,可惜次年会试不第。他没有选择继续备考,而是前往江门,从学于“白沙先生”陈献章。陈献章逝世前,将其讲学的场所——江门钓台赠予湛若水,视其为自己学术思想的衣钵传人。弘治十三年(公元1500年),陈献章去世,湛若水执礼守墓长达3年。

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临近不惑之年的湛若水在母亲的劝说下再次参加会试并高中进士,选授为翰林院庶吉士,后来又历任翰林院编修、经筳讲官、侍读等职,参与编史、著述、收藏书籍以及为皇帝讲授儒家经典等工作。在此期间,湛若水接连写下《初入朝豫戒游逸疏》《再论圣学疏》《讲后疏》等章疏,劝诫皇帝要“戒游逸”“勤政亲贤”,施行仁政,凭借“诚”之精神克服私欲,以图太平之业。

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湛若水受朝廷指派出使安南国(今越南),执行册封安南王的任务。临别时,安南国王以金币等礼物私下相赠,湛若水婉言谢绝,并作《辞安南国赠物对》一文作为回复。在文中,他写道:“赠送金银财物给他人,不如赠送箴言鼓励。国王既已赠言,又何须另外馈赠金物?”

嘉靖三年(公元1524年),湛若水升任南京国子监祭酒,即明代教育管理机构的最高长官。他认为大学作为“贤关之地”,必须严明学规,进一步完善国子监管理制度。在《申明学规疏》中,他特意陈述“六事”,对当时教育制度存在的弊端予以整治。提倡要树立公平公正的办学原则,不许徇私舞弊。针对国子监在职人员建立一定的考核制度,对德行俱佳之才进行举荐,对假公济私、贪污受贿之人进行惩罚。

身体力行杜绝奢靡

明朝嘉靖年间,朝政逐步腐败,皇戚贵族、官府豪强大肆兼并土地、横征暴敛,导致阶级矛盾日益激化。针对这些社会现象,湛若水主张采取“平物价”“轻赋税”以及鼓励民间贸易等措施,重视生产,并顺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趋势,改善人民生活条件。

永乐十九年(公元1421年),明成祖朱棣将首都从南京迁往北平,南京作为留都,也保留了一套行政体系。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至嘉靖十八年(公元1539年),湛若水先后担任南京吏部侍郎、礼部侍郎、礼部尚书、吏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南京作为六朝古都,当地侈靡旧俗盛行。对此,湛若水提出“明礼法,以杜侈靡”“谨酒戒,以保身家”等观点,从法律层面遏制奢靡行为。

在生活上,湛若水身体力行简朴之道。同时,他还将农事视为天下太平的根基,鼓励士大夫要多从事劳动,亲身体验耕作的艰辛;举箸用餐时,要想到一粥一饭来之不易,避免糟蹋粮食。

当时,南京民间朝拜、迷信风气浓重,每逢节日焚烧纸钱、铺张浪费现象十分严重。湛若水号召勤俭节约,他认为与其将钱财过度耗费在祭奠逝者的仪式上,不如更多地投入现实生活的需求中。同时,制定了相关的丧葬法令,让贫苦百姓也有归葬之地。

倾尽俸禄广设书院

退休后,湛若水奔波于全国各地积极讲学著述,并先后在扬州、衡山和广东的西樵、罗浮、广州、增城等地修建书院近40所(参见屈大均《广东新语》)。在他的影响下,这一时期的岭南书院发展速度惊人,书院数量跃居全国第三,培养了不少名宦学者,为岭南地区民间教育的兴盛奠定了基础。

《广东新语》称湛若水官至上卿,衣食用度却很朴素。然而在兴办学院时,他却毫不吝惜,将薪俸收入用于修建学校以及周济穷苦学生。在南香山修建莲洞书馆时,他更是不计得失,为此倾尽“一二十年俸入”也在所不惜(《湛甘泉文集》)。

嘉靖三十九年(公元1560年),湛若水病逝于广州禺山(今广州越秀),终年95岁,“城内外奔哭者以万计,海内外诸生服丧绖”(《甘泉先生文集》)。嘉靖四十二年(公元1563年)归葬于天蚕岭,数年后被追赠为太子少保,谥号“文简”。

(来源: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 据《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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