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和泰君) 6月5日,2024年全州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州总河长会议召开。
州委书记、州总河长罗朝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委副书记、州河长制总督察李燕兰主持会议。州委副书记彭山,州政协主席苗有发出席。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通报了2023年全州水环境质量情况,“河湖长+警长”工作情况,2023年度全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2023年省对州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及州对各县(市)、州级河湖长联系部门考核结果,三县(市)总河长作述职。
会议强调,要千方百计提升全州河湖保护治理工作质效,坚决抓好违法侵占金沙江岸线河道问题整改,进一步增强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严肃抓好问题整改和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要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持续推进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严格管理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要常态化开展河湖库渠“清四乱”专项整治,加强督促检查,对新出现的“四乱”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守住防洪安全底线。要抓实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紧扣“开源、节流、补水”的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用水节水补水工作。要加强重点河段生态流量监测管理,强化国(省)控水质监测断面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抓实纳帕海水质提升攻坚工作。要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精准防治力度,因地制宜,推动农业种养结构适度调整,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工作,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推进城乡污水收集治理工作,坚持分区分类施策,加快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向周边村庄(近邻)延伸,加强重点河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要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探索和建立垃圾分类、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市场化运营等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城乡生活垃圾运营管理机制,以“三清一改”为重点开展沿岸村庄清洁行动。要抓实日常监管,抓好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执行,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加快推进绿美河湖建设。
会议要求,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作联动,优化保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严格督查考核,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迪庆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推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创优提质。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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