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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纪委监委做好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

本报讯 (通讯员 周杨) 近年来,州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激励,把“严管”和“厚爱”带到处分人员身边,帮助受处分人员提高认识、放下包袱,促进受处分人员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州纪委监委采取“一听、二教、三疏导、四评价”的方式做好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一听”即听取回访对象对处分的意见、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及整改情况和所在单位对其现实表现的综合评价。“二教”即对回访对象进行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三疏导”即了解回访对象思想动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帮助受处分人员深刻分析其所犯错误及原因。“四评价”即回访后对回访对象现实表现给予客观公正评价。同时将回访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做实警示教育。

强化跟踪教育,提高回访实效。深入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与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科室人员开展谈话,通过“把脉问诊”式谈话、听取同事评价等方式,了解其受处分后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及在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表现情况以及改正错误的情况。了解掌握所在单位对其开展教育管理情况,督促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重点对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福利变动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党员评议情况等进行检查,防止处分执行决定“打折扣”“搞变通”。

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加强组织关怀。在回访过程中,与受处分人员面对面沟通,实事求是地肯定其成绩和进步,耐心听取受处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受处分人员正确认识错误,总结教训,帮助其调整心态、打开心结,做到既耐心听取受处分人员意见,又帮助其剖析原因、总结教训,加强组织对受处分人员的关心和爱护。

完善回访教育档案,巩固回访成果。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填写《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表》《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记录表》,单位党组出具受处分人员受处分期间有关情况报告,对相关材料实行台账管理,对回访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表现以及纠正错误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使回访教育落到实处。

“处分不是最终目的,教育引导才是根本,下一步,我们将把回访教育作为强化日常监督、完善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做好受处分人员教育工作,真正起到回访一次、改变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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