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国宏
众所周知,在云南、四川交界的泸沽湖畔有一个神秘的“女儿国”,当地摩梭人的走婚制等许多生活习俗被染上了神秘的色彩。在摩梭少年的成长过程中,有一个极为庄重的人生仪式——成丁礼,也同样充满了传奇色彩。
摩梭小孩自出生到13岁,男女都不穿裤子或裙子,一律以一件长衫遮身,长衫外系一腰带,无性别之差,惟有女孩头顶留一条辫子,饰以珠玉。长到13岁时,通过成丁礼仪式换穿表示性别的服装,提醒少年:他(她)已经进入成年,有了灵魂,应对家庭、社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成丁礼都在农历正月初一举行。主持仪式的人事先由达巴(祭司)占卜而定。达巴把十二属相分为四组:狗、马、虎为一组,牛、蛇、鸡为一组,兔、猪、羊为一组,猴、龙、鼠为一组。与小孩同一属相组的成年人才能主持这个仪式,不同属相组的人相克,不能主持。同时,还必须性别相同,即男子主持少男穿裤子仪式,妇女主持少女穿裙子仪式。
仪式开始时,先由达巴或喇嘛诵经,祭祀祖先,接着在清脆的铃声中,少男、少女分别站在正房内男、女柱旁的猪膘和装满粮食的口袋上(意喻粮食满仓、六畜兴旺),由主持人脱去其身上的长衫,改装易服。女孩先从右脚穿裙子,男孩先从左脚穿裤子;女孩穿脚边绣花百褶裙,男孩穿宽脚长裤。男女上身都穿红色金边大襟衣,都扎花腰带。男子头戴毡礼帽,女子头戴用“达达线”(一种黑色丝线束)绕成的假发辫,发辫上缠上彩珠串。穿戴完毕后,便跪在达巴、喇嘛面前,由达巴或喇嘛进行抹酥油仪式并念诵祝福经。念完祝福经后,由家庭中的女“达布”(家长)向祖先、灶神献食。在向祖先献食时,达巴或喇嘛要呼唤家庭中每个死者的名字,家庭主妇则将所献之食物举过头顶,撒在屋顶上,让乌鸦来吃。接着由主持人引导少男、少女依次向经堂、上下火塘神、达巴、喇嘛以及年长者磕头施礼,每个人都要向磕头者念一遍诸如长命百岁、福禄双至之类的颂词,并赏赐礼物,然后全家共进早餐。餐后即开始办酒席,一来表示庆贺,二来向社会宣布自己家里又添了一个成年人。
举行男孩穿裤子仪式时,村里的成年男子(通常是小孩的舅舅)还要让男孩手握一根2米多高的长矛,从正房的屋顶穿越而过。长矛头上要悬挂一面布旗和一把长刀。这种长矛必须以霜雪打过的树木为原料,象征少年不畏风雪严寒,能够战胜敌人。长刀是舅舅授予甥男的,作为终身携带的防身武器。
仪式结束后,母亲要领着少年带上摩梭特产花花糖和粑粑、猪膘肉、白酒、新鲜的猪腿肉或羊腿肉等礼物,到母系亲族长辈和生父家中拜年。接受拜年的家庭要在少年返回时向其回赠礼物,一般向女孩赠以裙装、首饰、镜子、梳子之类,向男孩赠以裤装、弓箭、长刀、统靴等物品。现在,很多家庭都开始改赠钱币了。
举行成丁礼仪式后,少男、少女不仅要改装易服,以一个成年人的形象出现在社会上,而且居住方式也会发生改变。在居住习俗上,未成年人与母亲住在一起。成年之后就要与父母分开居住,小伙子与其舅父、兄长一同住到草楼(男儿房)上;姑娘一到走婚年龄,则搬到花楼(女儿房),由母亲为其分配一间专门的房间,允许其体验神奇浪漫的“阿夏”走婚生活。
为什么摩梭人要在13岁时举行成丁礼仪式呢?这源于达巴史诗《创世纪》中“人犬换寿”的故事:相传在遥远的过去,摩梭女始祖泽翁·埃基咪和男始祖尼宇俄繁衍生育了后代。有一天,天神给所有动物赐寿,谁能在天神赐寿之时应声,谁就能得到相应的寿数。赐寿这晚,天神首先喊了1000岁,大雁机灵,应了一声,得到了1000岁;喊到100岁时,野鸭应了一声,得到了100岁;喊了60岁时,狗应了一声;喊到13岁时,人类始祖才从梦中醒来,应了一声,结果只得到13岁。由于人所得的寿数太短,人类始祖只好与狗商量调换寿命。经过讨价还价狗答应了,但提出条件:人不能用脚踢狗,不能用扫帚打狗;大年三十晚上,人吃什么,狗也同样享受,狗死时必须送上一条裤子、一个碗、一碗肉和一团饭。女始祖一一答应了狗提出的条件,双方达成协议后同意调换寿数。从此以后,摩梭人就以成丁礼作为纪念,履行对狗许下的诺言,这一习俗一直延续至今。
举行完成丁礼,就标志着摩梭少男、少女已经长大成人,至此获得了灵魂,可以作为成年人参加劳动生产、参与社交活动,死后也可以在氏族公墓火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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