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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 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3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宇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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