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和雪妍) 11月21日,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和军芳做客《一周一访谈》栏目。介绍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工作内容。
据悉,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于2016年6月,对涉环境资源案件实行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的审理模式,同时根据省法院环境资源类案件实行跨区域管理的相关规定,州中级人民法院还跨区域管辖丽江市的环境资源类案件,为“三江并流”核心区域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和军芳介绍,州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在普达措景区和梅里雪山景区设立了旅游巡回审判法庭,将涉旅案件中的典型纠纷(如旅游合同纠纷等)以及与旅游行业有关的、涉及旅游上下游产业中的相关案件纳入旅游巡回法庭的受案范围,既拓展了环资庭的受案范围,开拓了案源,同时也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范围进行了有益拓展和尝试。
和军芳说:“下一步,环资庭将从创新环资裁判方式、提升专业化审判能力水平、完善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等6个方面来加强环资审判职能。州中级人民法院将加大对我州特有濒危野生动植物的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助力长江流域司法保护工作及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把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打击环境污染破坏行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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