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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虎跳峡分场关于退还森林防火抵押金事宜的公告

为切实开展好森林防火工作,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虎跳峡分场对在本管护林区范围内施工的单位收取一定数额的森林防火抵押金,现根据相关要求,对收取森林防火抵押金的单位进行清退。请以下单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前,带好缴款票据及法人身份证到虎跳峡分场财务室办理退款手续(单位要带公章)。请互相转告。若超过时限不来办理,虎跳峡分场将防火抵押金缴纳国家财政,所造成的损失由涉及的单位自行负责,虎跳峡分场不负责任。

具体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如下:松脂公司、云南环都矿业有限公司、国一矿业、永胜矿业、鑫隆商贸有限公司、迪庆光华冶金炉料有限公司、迪庆州博凯矿业有限公司、和作强、赵直洪、冯秀兰、莫少聪、周运林、杨福基、刘玉海。

联系人:邹翠委

联系电话:13988772098

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虎跳峡分场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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