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开展好森林防火工作,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小中甸分场对在本管护林区范围内施工的单位收取一定数额的森林防火抵押金,现根据相关要求,对收取森林防火抵押金的单位进行清退。请昆明金三江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前,带好缴款票据及法人身份证到小中甸分场财务室办理退款手续(要求携带公章办理)。若超过时限不来办理,小中甸分场将防火抵押金缴纳国家财政,所造成的损失由涉及的单位自行负责,小中甸分场不负责任。
联系人:阿宗女士 李永莉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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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小中甸分场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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