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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一季度脱贫县农村居民收入增长7%

云南日报讯 (记者 胡晓蓉) 5月11日,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一季度,云南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51元,增长7.0%,比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0.8个百分点。

从收入来源结构看,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4项收入增长稳定,经营净收入继续恢复,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发挥了“压舱石”作用。一季度,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4元,增长9.0%,对增收的贡献达51.8%,拉动收入增长3.6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1333元,比上年增加98元,增长8.0%,对脱贫县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41.1%,拉动收入增长2.9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771元,比上年增加8元,增长1.1%,对脱贫县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3.4%,拉动收入增长0.2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47元,比上年增加9元,增长23.6%,对脱贫县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3.8%,拉动收入增长0.3个百分点。

从消费支出情况看,一季度,全省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45元,比上年增加250元,增长8.9%,呈全面增长态势。

随着疫情防控成效的持续显现,脱贫县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持续恢复。从消费支出结构看,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其中,食品烟酒支出998元,增长0.5%;衣着支出216元,增长11.9%;居住支出545元,增长12.8%;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203元,增长10.0%;交通通信支出450元,增长18.8%;教育文化娱乐支出329元,增长14.9%;医疗保健支出255元,增长9.0%;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49元,增长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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