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翠海
《纳赤河部分河道被垃圾污染》《商贩村民乱倒垃圾,金沙江受到污染》《吴西龙河与岗曲河道垃圾多》……
浏览近年来的《迪庆日报》监督报道,不难看出:当前,我州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农村垃圾处理乱象依然普遍,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突出短板。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基础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也是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也就是说,要实现乡村振兴,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垃圾处理是一道必须迈过的坎。
近年来,我州在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农村环境治理,农村的村容村貌都有了明显改观,但就垃圾处理这一情况看: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消费方式转变,农村的生活垃圾排放量日益增长,生活垃圾类别日益复杂,小小的垃圾焚烧池已消化不了更多垃圾,迫于各种治理措施的压力,很多村民选择了“眼不见为净”,将垃圾倾倒到附近的江湖河流。于是,很多河流沦为“垃圾处理厂”,而农村垃圾治理方式则停留在了“出现污染的情况后再组织人员去清理”这种事后监管、几乎是无效监管的模式上,治理成效不尽如人意。
笔者认为,面对当前我州农村实际情况和农村垃圾问题的现状,必须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处置体系,形成州、县(市)级政府牵头、乡镇级政府实施、村委会具体负责、村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一要科学规划,对生活垃圾处理用地做出科学安排,合理预留出相关建设用地。
二要循序渐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由各级政府共同出资,建立垃圾处理厂,形成规模化处理。建立“村集中收集、乡(镇)集中处理”机制,并加强前期分类收集,进行资源化利用。
三要完善工作机构,建立城乡环卫工作队伍,指导和统一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环境卫生问题。
此外,还应进一步强化宣传,提高村民环保意识,教育村民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使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成为村民的自觉行为。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事关民生改善,事关群众福祉,事关环境保护,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有重要意义。一个垃圾得不到妥当处置的乡村,不可能承载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应把农村垃圾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实现乡村振兴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努力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生态好的新时代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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