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世昌(1928~1968年),男,藏族,藏名扎西齐丹,出生于中甸县城世袭土司腊咱家庭,民国间家道败落。齐世昌幼时在省立小学读书,酷爱国文与历史,对《西游记》《水浒传》《征南扫北》等古典小说爱不释手。 1942年,齐世昌在中甸简易师范毕业,进入国立丽江师范学校读书,仍沉醉于文艺书籍,常写诗歌,并将藏族民歌译写成汉文新诗。1946年,他写的《中甸县城区教育改革刍议》被校刊录用。在学校开展“政治建国”或是“教育建国”辩论中,他坚持“教育建国”观点。1947年,回中甸县立小学任教。
1949年3月,齐世昌当选为县第三届参议会议员。首次会议上,他提出“解决小学教育经费的问题”的议案被审议通过,中甸县政府拨出地方屠宰税为城区小学办学经费。4月,被委为省立小学代理校长。6月,城防义务大队成立,任中队文书。经多吉介绍加入“民青”,他在省立小学建立了少先队,办起了妇女识字班,教唱革命歌曲,宣传进步思想。195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北门街支部书记,特别在组建妇女联合会、宣传妇女解放、提高妇女觉悟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先后到西南民院、丽江地委党校学习,担任县政务委员、教师联合会主任委员、中甸县建设科副科长、大中甸副区长。
1956年,齐世昌任中共中甸县工委副书记。分工负责培训民族干部,组建民族工作队。参加了和平协商土地改革。
“文化大革命”中,齐世昌被当作中甸“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横遭批判毒打,1968年8月13日被迫害致死,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987年,中共中甸县委为其恢复了党籍、公职,恢复了政治名誉。 (胡建全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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