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按钮

迪庆州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 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五)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迪庆州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鲁茸都吉,中共党员,德钦县羊拉乡规吾村委会都拉顶村民小组村民,2021年3月25日23时56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迪庆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迪庆州监察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CopyRight:迪庆日报社

所有内容为迪庆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

滇ICP备09000927号-1

--> 2021-03-31 1 1 迪庆日报 content_20152.html 1 迪庆州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 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五)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