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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急病同伴施救责任明确

2020年10月的一天晚上,老谭、老马、老张一行三人到老李家中打麻将娱乐。眼见天色已晚,大家散场准备回家之际,老谭却突然倒地,满头大汗、脸色发青、说话困难。

老李等三人见状,赶紧将老谭扶上沙发,让其保持平躺姿势,不一会老谭就没了意识,见势不妙,老李当即拨打了“120”。因老李住宅并不临街,需要穿过狭窄小巷。

为节省时间,老李等三人抬着老谭来到街边,等候急救车辆。急救车辆到达后,迅速将老谭送往医院。但回天无力,老谭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急性心肌梗死。

老谭死亡后,其子女认为老谭发病时不能移动,只能平躺等待救治,而老李等三人施救方式不当,导致老谭死亡,遂起诉请求老李等三人予以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老李等三人所采取的救助方式符合一般人的正常施救方法,不能因其未达到专业医护人员的救治水平而认定其存在过错,故判决驳回老谭子女的诉讼请求。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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