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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之花点缀最美香格里拉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几点感悟

● 仁青江初

2015年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20字藏区工作重要原则,其中依法治藏排在首位,是指导推进藏区工作的首要原则,对于夯实党在藏区的执政基础,推进藏区长治久安建设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明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立足于藏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笔者谈谈学习体会和感悟。

一、领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刻认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义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提升依法治理能力的迫切需要。迪庆属国家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之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内地发达地区差距明显,广大农村群众受教育程度低,自觉学法用法的意识淡薄、能力不足,迫切需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的迫切需要。迪庆多民族杂居、多宗教并存,居住着藏、傈僳、纳西、白、彝等26个民族,其中以藏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8.99%。受历史和环境的影响,迪庆藏区长期处于反分裂、反渗透的前沿阵地,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和维护稳定工作,迫切需要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反分裂国家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共同团结奋进、共同繁荣发展。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再次强调“要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迪庆境内植被茂密、蓝天白云、山川河流、雪山草原,是世人向往的旅游胜地,而生态环境就是香格里拉的生命线。保护好香格里拉的生态环境,迫切需要加强对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探索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谐共生为主导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坚决守护好香格里拉这张名片。

二、创新方法,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抓手,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能力

法治宣传是提升治理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抓好法治宣传教育,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属地负责、坚持分类施策、坚持与时俱进。关键在于明方向、定思路、强举措、抓落实。只有牢牢锁定“1234567”工作思路,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务求实效,才能发挥好法治宣传在提升治理能力中的基础性作用,使广大人民群众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贯穿一条主线,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回答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是引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航标灯塔和思想旗帜。要坚持把全面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有效提升法治宣传的效果和质量。

突出两个重点,即抓住党员领导干部、广大僧俗群众两类群体。一是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法治宣传、普法教育及法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不断提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依法治藏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彻底解决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不屑学法,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执法不严,粗暴执法”“干预司法,徇私枉法”“利欲熏心,贪赃枉法”等突出问题。二是抓住广大僧俗群众这一“基础受众”,始终抓住寺庙管理这个“牛鼻子”,牢牢抓住农村这个主战场,以典型鲜活案例,在寺院广大僧尼和农村开展针对性法治宣讲。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营造基层农村浓厚的法治环境。

抓实三个内容,即抓好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的宣传学习。一是抓实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抓实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系统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围绕我州实际,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国防法律法规,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促进国防建设。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地区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三是抓实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宣传党章,强化党章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

发挥“四个”积极性。一是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积极性。要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考核清单,充分发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法治宣传工作中的统筹、协调、指导、检查、考核作用,确保法治宣传工作始终目标不变、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二是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积极性。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主体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本领域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统筹谋划,抓好普法责任落实,努力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三是发挥各级工青妇、工商联、科协、律协等人民团体的积极性。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形成普法整体合力。四是发挥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宣传的积极性。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和载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激发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法治宣传的积极性和活跃度,变被动式接受为主动式参与,推动群众观念从“要我学法”向“我要学法”转变。

采取“五用”工作法。一是用民族干部宣讲法制。二是用民族语言传播法制。三是用民族文字诠释法制。四是用民族节庆展示法制。五是用民族文化体现法制。

坚持“六个结合”。一是坚持政治性。法治宣传工作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法治宣传工作各环节,确保法治宣传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坚持群众性。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作为法治宣传工作的根本目标,贴近群众、贴近社会、贴近生活,提高宣传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坚持针对性。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宣传什么,改变过去宣传笼统化的做法,针对不同群体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宣传不同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针对性。四是坚持时效性。用好“4·15”国家安全宣传日、“12·4”宪法宣传周等契机,围绕群众当下最关注、最需要的法律知识开展宣传。五是坚持严肃性。要严肃宣传纪律,做到事实不清楚不宣传、看法有争议的不宣传、不利安定团结的不宣传,推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思想深入人心。六是坚持生动性。使法治宣传更直观、更形象、更生动、更接地气,解决好“讲的人没有信心,听的人没有兴趣”的问题。

开展“七进”活动。即开展法律知识进机关、学校、乡村、社区、寺院、企业、单位活动。

三、紧盯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标尺,对照检验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

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坚持不懈抓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宪法宣传教育质量,努力形成学法风尚,努力推动全民守法,努力促进自觉用法。要紧盯长治久安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标尺,对照检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夯实党在藏区的执政根基,把迪庆打造成为党在藏区成功执政的典范。始终坚持以依法治州为核心、以加快法治化进程为根本、以法治宣传为工作导向,真正让法律之光浸润全州人民群众心灵,让法律之花点缀最美香格里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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