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讲)
用法律捍卫英烈荣光
近年来,各种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人物和英雄事迹的事件时有发生,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迪庆州司法局收集整理了有关案例及法律法规,希望通过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英烈的保护,捍卫英烈的荣誉和尊严,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风尚。
案例
【案例一】2018年5月8日,被告西安摩摩公司通过其自媒体账号“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上发布了时长1分09秒的短视频。该视频的内容将叶挺烈士《囚歌》中“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篡改为“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无痛人流!”。
法院认为,叶挺烈士在皖南事变后在狱中创作的《囚歌》充分体现了叶挺烈士百折不挠的革命意志和坚定不移的政治信仰,表现出的崇高革命气节和伟大爱国精神已经获得了全民族的广泛认同,已成为中华民族共同记忆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叶挺烈士享有崇高声誉的基础。西安摩摩公司制作的该视频篡改了《囚歌》内容,亵渎了叶挺烈士的大无畏革命精神,损害了叶挺烈士的名誉,不仅给叶挺烈士亲属造成精神痛苦,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感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被告西安摩摩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
2018年9月28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叶挺烈士近亲属叶正光、叶大鹰、叶铁军、叶晓梅、叶小燕、叶文、叶敏起诉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摩摩公司”)名誉侵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西安摩摩公司在国家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法院遂依据《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被告西安摩摩公司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案例二】根据苏州检察发布消息:2018年5月12日,消防战士谢勇在淮安市某小区内执行救火任务时不幸牺牲,随后被批准为烈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5月14日,曾云针对谢勇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在微信群中发表极端性、侮辱性言论,歪曲谢勇烈士英勇牺牲事实。该案发生在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淮安市检察院迅速介入、依法履职,在取得烈士近亲属的信任和支持后,5月21日经江苏省检察院批准,依法决定对曾云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18年6月12日,淮安市检察院提起的这起全国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在淮安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经合议庭合议,淮安市中级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根据民法总则以及英雄烈士保护法的规定,判处曾云于七日内在本地市级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
《英雄烈士保护法》相关知识点
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并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英雄烈士保护法重在宣示国家和人民永远铭记、尊崇一切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牺牲和贡献的英雄烈士,表明捍卫英雄烈士的鲜明价值导向。这部法律的实施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弘扬英雄烈士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发挥重要作用。
1、阐释英雄烈士的历史功勋,明确英雄烈士保护法的保护范围。
国家和人民永远尊崇、铭记英雄烈士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牺牲和贡献。
本法保护的英雄烈士,包括近代以来,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作出牺牲和贡献的英烈先驱和革命先行者,重点是中国共产党、人民军队和人民共和国历史上涌现的无数英烈,其中既包括个人也包括群体,既包括有名烈士也包括无数的无名英烈。
2、确定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法律制度。
明确人民英雄纪念碑作为国家标志以及纪念和缅怀英雄烈士永久性纪念设施的法律地位,也为了激励人们不忘建立纪念碑“纪念死者、鼓舞生者”的初衷,沿着英雄足迹继续前进。
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包括为纪念英雄烈士专门修建的烈士陵园、纪念堂馆、碑亭、塔祠、塑像、骨灰堂、烈士墓等设施。 将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央财政适当给予补助;烈士纪念碑设施免费开放,保持庄严、肃穆的环境和氛围;不得从事有损环境和氛围的活动。
3、纪念缅怀英雄烈士,引导公民庄严有序地参加纪念活动。
明确9月30日烈士纪念日举行纪念活动,邀请英雄烈士遗属参加;在清明节和重要纪念日,全国各地干部群众、中小学生、部队官兵等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纪念活动,前往烈士陵园祭扫、敬献花圈等。
安葬英雄烈士时,举行庄严、肃穆、文明、节俭的送迎、安葬仪式。
4、加强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研究;加强对烈士史料、遗物的收集、保护和陈列展示工作;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鼓励和支持以英雄烈士事迹为题材的作品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多媒体播放英雄烈士题材作品、发布公益广告、开设专栏,广泛宣传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5、实行英雄烈士遗属抚恤优待制度,明确抚恤优待水平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逐步提高。
英雄烈士遗属享受教育、就业、养老、住房、医疗等方面的优待;
定期走访慰问英雄烈士遗属,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扶英雄烈士遗属。
6、全面加强对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保护,建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制度。
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网络部门应停止传播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荣誉等信息;
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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