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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强化控辍保学工作

本报讯 (记者 鲁茸追玛)2019年,我州各部门通力合作,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的劝返,以“一个都不能少”为目标,稳步推进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学龄人口不因贫困辍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2019年,我州完成学籍系统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信息比对核查,完成教育扶贫系统中迪庆户籍3至26岁建档立卡户人口24995人的信息比对,确保困难家庭学生“底数清、情况明”。根据“公安清户籍、学校清学籍、比对查疑似、村组抓核查”的工作思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聚焦适龄、精准核查”的要求,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开展拉网式排查,全州6至15周岁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有43541人。我州教育部门还积极与公安部门对接协调,对全州6至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系统数据开展“四查三比对”工作,同时,由教育、公安、妇联、团委等部门组成第四督导组,对三县(市)控辍保学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精准掌握控辍保学学生数据,实行动态更新管理,确保数据真实、一致。

我州建立了控辍保学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形成全州控辍保学联防联控联保机制健全、帮扶对象全覆盖、工作清单明确的教育扶贫工作格局;建立了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职能部门、村民委员会、学校、家长的控辍保学职责。建立了控辍保学月通报制度,实时掌握失学辍学学生情况及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实行控辍保学月督查制度,做到问题早发现、措施早落实;实行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对月通报中失学辍学人数较多的乡(镇)进行约谈;建立了信息比对核查机制,对全州6至15周岁适龄人口户籍数据进行了全面比对,及时发现、及时核查失学辍学人员,形成需要劝返学生清单;严格履行政府职责,坚持依法控辍,对拒不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监护人,乡(镇)政府依法提起诉讼,做到应诉尽诉,切实推行“控辍保学四步法”;建立追责问责制度,按月督查控辍保学工作并进行预警通报,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通过严格执行“控辍保学九项制度”和“双线六长制”,我州建立健全控辍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控辍保学工作领导责任,层层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把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同时,各中小学校放假、开学召开家长会,集中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让每个家长知道送子女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家长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在具体工作中,各县(市)根据失学辍学学生情况制定控辍保学任务清单,建立了“一名乡(镇)干部、一名村干部、一名教师、一名驻村队员”共同包一名辍学学生的劝返保学责任体系,确保每一名失学辍学学生都有劝返的责任领导、责任人。

针对学生,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留守儿童关爱网络体系;实施特殊群体教育,通过送入特校、随班就读等形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针对监护人,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落实依法劝返制度。对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下达《限期复学通知书》。针对部分学生厌学、患有自闭症、失联等原因,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劝返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敦促家长及时送子女返校学习。

据了解,下一步,我州将以实现“清零“为目标,突出教育作为精准脱贫、持续脱贫、稳定脱贫的基础保障,充分发挥教育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可持续性、根本性作用,确保迪庆各民族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促进贫困家庭从根本上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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