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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吉岔河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文件精神,大唐迪庆香格里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得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吉岔河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现已完成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征求意见稿,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吉岔河水电站

项目地点:云南省维西县白济汛乡境内吉岔河干流上(澜沧江中游右岸一级支流),电站取水坝地理坐标N 27°19'54.56"、E 99° 3'6.92",前池坐标N 27°20'30.25"、E 99° 4'36.48",厂房地理坐标N 27°20'16.87",E 99° 5'14.73",生活区坐标N 27°20'11.50"、E 99° 5'11.16"。

规模:Ⅳ等小(Ⅰ)型工程,总装机容量2×6300 kw

运行调度方式:低坝径流引水式电站,不承担调节、蓄水作用,无农田灌溉、防洪、航运等要求

项目性质: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百度网盘下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v5iEXTNaHbVM8ZYu4iK6Q 提取码:vng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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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查阅方式:可去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办公地址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建设项目周边的居民、渔民等可能受影响的个人和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kiQ2UDvXzRchwCdbP1PHg提取码:s0a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填写调查表的方式以及直接上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建设单位:大唐迪庆香格里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

联系人:鞠保俊

联系电话:15284552519

评价单位:云南得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云南省社科院科研大楼

联系人:钟正燕

联系电话:15198716813

邮箱:491076288@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公告!

大唐迪庆香格里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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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ICP备09000927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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