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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 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排放备案及编码登记管理的通告

为推进我州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655号)、《迪庆藏族自治州蓝天专项行动计划方案》等有关精神和规定,决定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排放备案登记和编码登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用柴油机的工程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摊铺机、起重机、旋挖机、强夯机、履带吊车、内燃桩工机械和叉车等。

二、备案及编码登记范围及时间:香格里拉市(开发区)、维西县、德钦县范围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提交备案登记申请。新购置或转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购置或转入之日起30日内完成编码登记。

三、备案及编码登记方式: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自行通过微信小程序(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全国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及管理,标示有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CRAES”徽章)—机械机主登记入口;登录注册并填报有关资料办理备案登记。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小程序中反馈非道路移动机械标识编码,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收到标识编码后,自行将标识编码喷涂于机械外部显著且易于识别位置(字体:方正大黑简体,字体水平、垂直居中,单字高7cm,字体颜色:白色),喷涂完毕后,带上喷涂有标识编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照片到县级生态环境部门领取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表,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表要放置在机械内随时备查。以上事项暂不指定制作单位,请各位业主自行喷涂。

四、其他事项:下一步我州将根据省级安排,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止使用区域,未按时进行备案及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将不得进入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止使用区域范围内使用。

咨询电话:

州生态环境局:0887-8881286

香格里拉市生态环境分局:0887-8224112

德钦县生态环境分局:0887-8412628

维西县生态环境分局:0887-8629811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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