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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医保基金欺诈骗保专项行动

本报讯 (记者 李晓翠 通讯员 杨桂梅) 10月份以来,州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四部门在全州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打击医保基金欺诈骗保行为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加强联动、协调推进。为确保此次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促进部门间形成高效运转的联动机制,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要点,制定下发工作方案,确定了阶段性工作步骤,确保各县(市)和州级同时间、同步调、同标准开展专项行动。

分工协作,明确任务。医保部门负责“两定机构”服务行为及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的检查、异地就医票据的核查,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反医疗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协议处理、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视情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或纪委监委处理。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检查、乱收费、医师“挂证”、无证行医等医疗乱象,对查实存在违规违法行为主要和直接责任的医务人员,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对违规医疗机构按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检查定点零售连锁药店药品质量安全、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等情况;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公安部门负责对医保部门移送或群众举报的涉嫌医保欺诈案件线索开展调查和医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9方面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包括通过虚假宣传、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以及虚记、多记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等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分解收费、超标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医疗服务行为和医保基金支付使用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等行为。

统一步调,行动迅速。专项行动还采取开展进医院、进病房、进药店、进乡村的“四进”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欺诈骗保行为的类型、投诉举报渠道和举报奖励办法,营造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同时通过集中交叉检查的方式,进一步查找压实专项行动中存在的不足,压实整治效果。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246人次,在各县(市)两定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对30个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随机抽查,其中,公立医院4家、民营医院8家、诊所4家、药店9家、乡镇卫生院3家、村卫生室2家,核查住院病历182份,现场核查在院病人88人(其中建档立卡病人13人)。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过期药品、药品及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未公示,不同程度的不合理诊疗行为,部分收费项目不规范,部分定点药店存在进销存档案不全、个人医保刷卡消费单据未按要求管理等行为。针对不同情况,联合检查组及时进行了反馈并下发整改通知,对于情节严重的,已移交各县(市)处理,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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