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60年代初,又恢复土改时的地名。1995年底,撤销大中甸乡,与中心镇合并,称为建塘镇,采用了历史地名。原中心镇3个街道组成独克宗古城,组建了古城管理委员会,专司古城建设和设施管理。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迅猛发展,第一条南北走向的大街形成,将历史地名归巴廊改名为长征路,是红军长征时路过而得名,名符其实;从“飞马拾银”雕塑以上至松赞林的路,改名“敬香路”,“敬”字应写为“晋”字,是前去燃香拜佛的意思。 上世纪80年代以来,逐步形成的街道命名为和平路、团结路、文明路、向阳路、红旗路等等,政治色彩、时代色彩鲜明,但与内地街道同名的很多,同时也舍弃了老地名,缺乏地方特点。 社区内的小区,也是城市发展的产物,而小区命名可谓异彩纷呈,以“花园”、“林卡”命名的有之,使人理不清,到底是花园或是居民区?使人糊涂。 再说楼盘,新名林林总总其中不少洋气十足,如“华盛顿”、“维也纳”等等。更不可思议的是街上有个“社会主义餐厅”,用国家的社会、经济制度作店名是否妥当?值得讨论。又如用“土司”冠名的藏民家访、客栈笔者已见3处。笔者上世纪80年代中期在县委宣传部工作期间,中央曾下文批评某某省某某镇生产的白酒用“地主酒”作品名,中央指出:地主是已经消灭了的阶级,不应再作为商标。“土司”也属同类性质,在土改胜利60周年的今天,再搬出来极为不妥。 擅自乱改地名的现象也十分突出,如建塘石卡雪山景区,被改成“石卡财神山”,山上的念扎措湖,被改成“灵墀湖”。 在藏语地名译写成汉语中一名多写、一名多译的情况十分突出,如藏语地名纳赤河,写作纳池河,旺池河写作望赤、旺曲,硕都湖,写作属都湖或属多湖、硕都湖。旺池被译成汉语奶子河,地名是不能翻译的,如雅鲁藏布江等。由于历史的原因,有的地名译写不准确,如建塘,应为杰塘,因已约定俗成,不应再改。 在藏语地名用藏文书写中,因为藏文正字正音的原因,对方言音参照其他藏区的做法,应在正字正音后加汉语拼音的方言音,汉语地名及汉语楼盘、酒店等,最好是直译。建塘镇内汉译藏的现状是:有的直译,有的意译,有的把原意都歪曲了。如环太酒店,藏语译作为“周边(四周)都太平”,殊不知“环太”是环太平洋投资公司的简称。 联合国第五届地名标准化会议上,已经明确指出“地名是民族文化遗产。”我国著名作家、民俗专家冯骥才的《地名的意义》一文中说:“地名有着和生命一样丰富和深刻的含意。一个地方自有地名才算是真正诞生”。我州地名文化十分丰富,应该十分慎重地看待老地名,决不能随意一改,改地名不能一人说了算,建议州、县(市)应成立地名委员会,经过论证并征得有关群众认可,按报批程序定名,并建议地方政府根据国家、省的“地名条例”和《管理办法》,针对我州各地实际,制订《地名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