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大学毕业后,背上行囊,我踏上了茫茫打工之旅。 很快,我在沿海找到一家专业较对口的单位,老板开出的月薪为三千元。这个待遇对职场“新人”还是挺不错的,但单位吃住不管。当务之急是尽快找到相对稳定的栖身之所。 有天,看了报纸一则“白领公寓”的广告,虽然出租屋的位置偏,但是所开出的租金比城中心低,我兴致勃勃地赶过去。 实地考察,室内简单装修,基本生活设备还算齐全。但为了收更多的房租,房东把走道两边的房隔成了一个个单人住的“胶囊房”。白天走道里须开灯。 房东姓郭,长满络腮胡,体型壮硕,不苟言笑。看上去一副凶巴巴的样子。他言明电费照每户表上的数字实收,公共卫生间水费平摊。月租金“付三押一”,敲定了收租日。另外,他还把室内设施“财产”详列了一张清单。如遇租客使用或保管不当,须照价赔偿。 那天下班回来,老郭不分青皂白,对我就是一顿训:“小刘,已跟你讲清楚了,出门得随手关灯。生活上别造成无谓浪费。”唉,这老郭管得太严,也不是浪费他的钱。我觉得住得一点儿不自在。不过,有他常敦促和提醒,我倒是把以前一些粗心的生活习惯改了。 后来,学友小曹听从我的鼓动,转到这个城市打工。为节省,他白天出去找工作,晚上回来跟我“挤”一室。老郭火眼金睛,神情严肃地说,合同有规定,每间房限住一人。强行留宿,属我违约。好在小曹第三天就被一家公司录用,另租了房。老郭这才跟我相安无事。 半年后,我换到一家福利待遇更好的单位。提前退房,又等于我单方面违约,老郭要收满一个月的租金,还仔细检查了房间内物品,他意外发现一张椅子坐坏了,从押金里扣了五十元的赔偿金。老郭太难缠了,给我的印象甚是恶劣。 我重新找了房,离新公司上班很近。房东是潘嫂,文化程度不高,脸上始终挂着谦和的笑。一看她就是个十分随和,容易相处的房老板。 签约那天,潘嫂口述粗略的条件让我填格式合同。逐项填完,她随便一看,就说妥了。 潘嫂的管理很松弛,她的心思花在搓麻将上。宿舍楼简直成了“菜场公寓”,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进出。时间一久,我很是为宿舍的“安全”担心。 直到那天出差返回,同层的租户跟我说,遭贼了。混进来的小偷用万能钥匙开了几间房,偷了便携电脑和一些贵重物品,就在搓麻正酣的潘嫂眼皮底下大摇大摆地走出去。我们受损人集体要她赔损失。潘嫂呼天喊地,带着哭腔道,每月房租只够勉强保本呀!那几天手背,她又输了三千多。要赔,只能把她的命搭上。最后,我们心生恻隐,最后不了了之。 痛定思痛,我又想起老郭。虽然路程远点,要转二次车,但他那里住得踏实。 这次租房的经历使我体悟到:那些看上去苛刻的人,实际上,履约观念强。既为自己,也保护了他人。而有时候太好打交道的东家,最后可能害人害己,其结果是“双输”啊!(刘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