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这种书写方式很奇妙,我是说分行这种形式对纸张的铺张,一个字可以是一行,两个字或者更多字也只能按一行计量。行似乎是诗歌绕不开的陷阱,这种最小单元在白的纸张向黑的文字献出殷勤以前,就被竹简和兽骨肯定过。从这个意义上讲,诗歌以行的存在价值流传下来是应该顶礼膜拜的。理由就在于,如今再没人写出李白的乡愁,王维的孤烟。于是,我们投桃报李,洋为中用。西方尊崇的自由莫不是在诗歌上表现得不羁和散漫的中国情结,对诗歌改良的一次胜利?自由诗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曾以分行的形式试图阻止过坦克的无理,但它的礼仪被不讲礼数的国度视为羸弱的示好加以拒绝。尽管如此,诗歌还是不遗余力地在传续国人尊崇的礼仪。那些满含礼教的分行文字不断地被纸张的白肯定下来,并以流水线嚣张地吞食文字的谦卑,谦卑的文字怀着对生活的感激透出淡淡墨香以示恩泽。诗歌的礼数像用旧的生活从树上掉下来的落叶一样静美。拾起每一片不一样的落叶让我们看到世界的斑斓欣慰时落下的一滴泪。 诗人是懂得感恩的一个群体,他们的坚守到最后就是柔软,可能碰到一队蚁群也要让道。诗人的宗教里除了谦卑再找不到坚硬的词条,偶尔坚硬也来源于长久的柔软,来源于对生活简单、朴素的体察而得出一个可以供奉到高处的祭奠。这就是诗歌或者说诗人给我们的意外。这种信仰反应到诗歌写作的瞬间,就像对某种神秘元素产生兴趣而专注于它的外貌和灵魂,它在一个确切的时刻给出一个暗示,不经意间也让诗人在一个不是很确切的场域看到自己久远的样子。于是,对自己感到隔膜和生疏,那种感受就是生活经验的意外。诗歌就是生活的历练和苛求的外在严肃和谨慎遮掩着的另一面含蓄的我。我不是有意将真实的自己隐藏在那些花花草草里,也不是那些风花雪月才能扶衬我的行色人生。我看不懂自己时也会走到生活给我的那些暗示里,找寻羞涩的自己。 我知道,人生到最后不过是秋风中的一把落叶。但那把落叶从树上摘下了最绚丽的部分,那份满含感激生活的箴言,一再提醒我,过往中的牵绊不该成为放弃生活的理由。我一度认为,人生的一切都是时间的馈赠,情感付出的结果。不经意间一场花开花落过去了,飞扬在秋风中的落叶好像是对过往扬起思亲的信物。那份来自生活的感悟往往让人很悲伤,甚至有点残酷。这是无法回避的尘世劫数。假如我们对周遭的一切缺乏必要悲观判断,一再命令镜子让一张面孔保持奶油的鲜嫩,不仅你父亲不答应,就是一再向你挤眉弄眼的女子也会对你失去信心。一场人生接力少了一个人的参与世界毫发无损,关键是你在一场集体比赛中缺少了一份体验。是啊!人总不能活在过往里,但一路走来,那些深深浅浅的足印总是让我感动。我不是一个活在过去时的人,我对过往心怀敬意。它是我留在人间独一无二的一份掌纹,正如我轻轻地来过,我还轻轻地把来过的物证以分行形式记录下来。那份撼动人心,触动人最柔软部分的感受以诗这种形式记录下来是有价值的。人生需要这种证明,虚荣心也需要以此得到满足。 诗歌这种形式其实不太适合理性的人作为宗教来叩拜,这么说,并不意味我就是一个完全理性的人。诗歌于我是一份很奢侈的精神享受。它高高在上,像默不作声的祖先用眼睛瞅着你,不见得你伸手就能触及到它的灵魂。我在第一部诗集《时光掌纹》后记里曾说过:写作于我纯粹是一种爱好,并没有特别的动机。也许这是写不出好诗的一种托辞,但我心里却很安稳,因为我并没有拿它当饭吃。时至今日,我也没有以诗人这个名号自居。首先是因为我血脉里的谦抑或者孤高,还不足以产生自我命名的冲动和勇气,其次是我当作诗的那些分行文字既没有给我带来过多麻烦,也没有带来过多惊喜。我够不着那种境界也就没那份野心。我只是想写,不停地写,并不在意写成怎样。有时会忘了我是谁,忘了时间的存在和焦虑。这是我想要的状态,因为现实是回避不了的,也没必要回避。毕竟,到现在为止我还把生活排在第一位,其次才是诗歌创作。 我注定写不出激情澎湃的诗歌,那为何不禅定一点?我想,赋予诗歌一点禅意也算是一种方向吧。当下,已经没有多少热血青年为诗歌疯狂了,我不再年轻为何还对诗歌痴心不改?有时,我也纳闷,除了文学这条寂静、孤独之旅,难道就找不到一条自我救赎的路?难道来源于俗世生活的这种负罪感,对于肉身自我腐朽的恐慌必须以自我救赎的方式才能成全吗?在那些隐匿着罪恶的时光里,我竭力想从自己留下的掌纹里分辨出自卑和自尊,在步入下一个缤纷的驿站时,让自己丰盈的情感在不经意的日子里花开花落。我已经被诗歌的枷锁桎梏了好多年了,为了写出一首诗,为了写出更多的诗,我不得不让大好的时光被诗歌的文字埋葬。我被那些文字感动的时候,也被孤独囚禁,但是孤独与感动碰到一起,就变成了苦咖啡和甜牛奶的彼此融合。在那天籁的孤独与寂静中,我似乎更能看清事物的本质,更能悟透人之根本。诗歌创作过程中的那条孤独、寂静之路,是诗人事先设下的局,明知充满荆棘也要傻傻地往前走。那条路像个陷阱引诱你从阴暗走向明亮,从混沌走向清晰和明朗。这种无限可能性就是领会和感悟生活意义的独特体验。诗歌诞生的神圣时刻,诗人也得到了庇护和救赎。这样的瞬间,丰盈胜过贫乏,这个瞬间持续越久,精神就越感觉富足。这个定律的欺骗性对于较真的诗人来说是有用的,自欺欺人的满足看似愚钝实则睿智。 我喜欢写诗,总以为把牵牵绊绊的情感剖开,就会找到痛的原因,留下一些病理分析的文字就能躲过尘世的劫数。可是我又错了,越是这么固执地去切剖,就越是加剧了情感的纠葛。原因就在于,我是一个接受教育并不系统,文学训练和诗歌修为极其低下的人,好在我还算勤奋,我有做这种无用的事情以告慰平凡日子和人生的奢望。所以,《时光掌纹》出版两年后我又集结了100首诗歌作为一种书写的延续,尽管这种延续并不华丽,并不经典,但我还是以这种方式给了自己一个交代。写诗的过程我很享受,这就足够了。这个过程像极了牦牛反刍,我充其量只是把生活拿来重新嚼了一遍,并以嚼出一丝青草味而备感意外。 情理之中的事情常常在诗歌以外发生,我不因此感到突兀。令我意外的倒是,萝卜每市斤涨到四元钱了,而每一行诗才价值它的一半不到。尽管这样,还有好多人乐此不疲地把诗当作符咒种在精神台地,以期与白菜萝卜一道长成悖论。是啊!不这样,难道要诗人每天挑一筐萝卜去街上叫卖才叫出息吗?比起随波逐流来,有一点侠骨柔肠还是可喜的;比起怨天尤人来,还不如在一个个夜里挑灯捉笔,写下一个个或浓或淡,或轻或重,或悲或喜的分行文字。那种对过往飘零回望的温暖,就像搁在人间舟楫上的浆,只要有方向,它就会带你走向彼岸。 这么说来,写不好诗没关系,这就像走好路比学会滑冰更重要,学会滑冰比拿到奖牌更重要。(李志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