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150个单位“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00名同志“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授予100名同志“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云南有5个集体荣获“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3名个人荣获“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称号、3名个人荣获“全国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名单(云南)
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名单(云南)
《决定》要求,全国妇联系统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大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