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州妇联党支部联合州直机关工委党支部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州妇联、州直机关工委干部职工共17人参会,州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和雪芬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以主题党日规定动作、第一议题、宪法宣传、党史学习、反分裂反渗透宣传学习、交流研讨等五项专题内容开展。在开展主题党日规定动作中,党员们面对党旗,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交纳党费,过“政治生日”,交流等5十X的形式再次感悟入党初心,更加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理想信念。 在“第一议题”学习中,州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孙红梅等同志领学了《习近平在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次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等精神。 在宪法宣传、党史学习、反分裂反渗透宣传学习专题学习中、参会的干部职工通过领学、诵读、宣誓等形式深入学习《宪法》,重温党的历史,通过集体学习使干部职工树立了坚强的政治意识、坚定的阵地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牢固的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 在交流发言中, 李建菊、和云生、王晓梅等同志围绕《宪法》学习进行了交流。大家表示受益匪浅,纷纷感叹法律就在身边。法律是铁,谁碰谁流血;法律是钢,谁碰谁受伤。有效的学习法律知识,将促使全体党员职工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具备尊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法律是社会实践的总结和文明成果的吸纳与继承,不断强化法律知识的学习,是践行法治精神的基础。学习法律,不仅要学习法律的条款,更要学习蕴涵其中的人本思想和法律精神,更把法律中包含的正义、公平、民主、和谐等诸多价值要素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体现于工作实践的方方面面。 此次主题党日活动,使参会人员更加更深刻了对《党章》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的理解,还让干部职工学习了党的历史、《宪法》等内容,切实增强了责任与担当。 我们是迪庆州妇女联合会干部职工,我们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都不得与《宪法》冲突。我们还知道,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