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以来,参加会议的女代表、女委员认真履职,围绕妇女儿童发展事业、民生关注热点话题积极建言献策,发出“她声音”、展现“她风采”,在推动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新征程中贡献“她力量”。 我们一起来看看在全省两会上,出席会议的妇女“娘家人”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和红梅,省政协委员、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农布央宗带来了怎样的建议和提案。 确保妇女权益保障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不落空的建议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在农村土地确权、林权制度改革以及三权分置基础上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根据我省试点地的经验,精准认定妇女集体成员资格存在妇女对参加自身土地权益维护的意识不强,参加活动不积极;妇女参政议政比率较低,妇女干部在妇女土地权益保障方面话语权少;部分原有的乡(村)规民约制约着妇女土地权益的保障与维护;政策解读不全面,导致妇女对土地权益认识不全面甚至不了解等困难。 和红梅建议,增加基层普法宣传,基层配备法律咨询顾问;识别特殊群体,根据实际精准认定,并开展动态监测;关注特殊群体的土地承包/使用经营权的个人权利。避免妇女因为婚姻关系变化而使其名下的承包/使用经营权虚化。在宅基地确权和村民不动产登记中,应特别关注妇女署名权和新分户指标分配被忽略的问题。一旦发生承包地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或上市的情况,转让方需要事先征询共有登记者和共有产权人的同意和签字认可;修订村规民约时需要不同利益相关者参与。 推进云南省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的建议 推进落实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是建立健全教育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但目前,课后托管与实际需求矛盾突出,存在学校现有资源不足;缺乏政策和资金支持;校外培训机构办学不规范,监管难度大;社会公益性组织运营成本高;缺乏科学的评估机制等问题和困难。 和红梅建议,探索建立多元化云南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教育主抓、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原则,建立以“学校为主、社区组织(儿童之家)为辅、校外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云南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体系;探索实施云南省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试点示范工程——云南“童乐计划”。并以试点示范项目为切入,制定《云南省小学生课后托管的工作指南》、《云南省基于社区儿童之家课后服务手册》、《云南省小学生校外服务机构服务手册》等,规范托管活动有序开展,初步形成多部门联动的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体系;推动成立托管行业协会,制定托管行业标准;开展形式多样的托管服务。 同时,和红梅还对加快推进0-3岁儿童托幼服务事业发展提出建议。 农布央宗对加快推进0-3岁儿童托幼服务事业发展提出建议。 加快推进0-3岁儿童托幼服务事业发展的建议 当前我省0-3岁儿童托幼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供需矛盾突出,随着二孩政策实施,0-3岁托幼服务已成为许多家庭的迫切需要;市场监管缺失,现有的一些托幼机构环境设置不符合3岁以下婴幼儿特点,没有行业准入机制,缺乏市场监管和政策支持,师资力量薄弱;政府管理缺失,0-3岁儿童托幼服务存在“五无”,无明确的主管单位、无规范的行业标准、无统一的课程设计、无科学的评价机制、无严格的市场准入。 农布央宗建议:加强政府引导,将3岁以下儿童的托幼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管理,建立政府主导,单位、社区、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推进托幼一体化进程;强化规划引领,制定云南托育事业发展规划,重视资源配置,明确责任主体,由教育部门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动全省托幼服务事业发展;制定行业准入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托幼机构及托幼师资准入制度,积极推动高校及职业学校加大开设幼师专业,培养更多实用专业人才队伍;加大要素保障,争取国家支持,并建立省、州(市)、县(市)财政分级承担和配套机制。为托幼服务发展提供人才、资金、政策等方面的保障。 在《政府工作报告》协商会上,农布央宗还提出两条建议:1.建议政府培育和扶持妇女特色手工产业发展;2.建议政府构建杜绝提案“回娘家”机制。 近年来,全省妇联开展“巾帼脱贫行动”,引导全省发展妇女手工产业,探索出“公司+协会+基地+妇女”的模式,积极打造“云绣”系列品牌。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引导;企业规模小,实力弱,融资难;技艺失传、后继乏人;价格无序,缺乏质量标准等问题和困难。 农布央宗建议:一是建议省政府把刺绣为主的妇女特色手工产业作为居家脱贫产业来培育,建立健全产业管理体制和机制,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进行扶持;二是制定出台推动妇女特色手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产业的总体发展布局、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技能培训、产品开发、品牌建设、商标注册和运用。打造集刺绣展示、刺绣体验、休闲旅游、观光体验为一体的传习馆,把“云绣”打造成云南的一张特色名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