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庆州妇联改革实施方案》新鲜出炉。标志着在州委、省妇联的领导下,全州妇联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方案》阐明了迪庆州妇联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并推出六大改革措施。《方案》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站在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政治高度,把握妇联工作在全面推进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建设大局中的定位,从根本上解决妇联工作“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和“与大局脱节、与群众脱离”等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妇联组织和工作改革创新,团结引领藏区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为把迪庆建设成为安居乐业、保障有力、家园秀美、民族团结、文明和谐的新藏区发挥“半边天”作用。
《方案》从6个方面提出25项改革举措 第一,改进州妇联机构人员构成、运行机制和机构设置。增强妇联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在迪庆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和州妇联领导机构中,明显提高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中的优秀代表比例;完善迪庆州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和执委会、常委会工作制度,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调整优化州妇联机关内设机构职能。 第二,改革妇联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管理制度。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机关干部队伍,打破年龄、学历、身份壁垒,注重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群众工作经历,不拘一格从基层、各个领域选用优秀人才,形成一支以专职干部为骨干力量、挂职兼职干部为重要支撑的充满活力的州妇联机关干部队伍。改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建立妇联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使州妇联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妇女群众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将妇情民意掌握在基层,把为普通妇女群众服务的工作落实到基层 第三,创新妇女群众工作的载体和方式。创新思想教育方式,切实把对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贯穿于妇联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不断地向广大妇女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领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筑牢理想信念、创造出彩人生。打造“网上妇女之家”。畅通网上联系妇女渠道,建好用好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充分运用网络和新媒体建立与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妇女群众的广泛联系。构建联系网、工作网、服务网整体合一的“互联网+妇联”工作新格局。主动开展网上舆论斗争,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发挥积极作用。创新“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提升“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等工作品牌,引导妇女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创新妇联家庭工作,积极引导妇女和家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态化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改进“五好家庭”评选表彰方式,推动在党政机关干部中开展家风建设,创新家庭教育工作方式,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参与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建立和完善妇联参与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机制,研究制定鼓励妇联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政策措施, 第四,提高服务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能力。提高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能力。拓宽妇女有序民主参与渠道,代表妇女积极参与人大、政府、政协各类协商,加强对妇女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在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妇女议事会,组织妇女开展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制定修订等议事协商活动。创新妇联维权工作,哪里的妇女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妇联组织就要主动作为,及时表明态度、发出声音、采取行动,切实做好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深化特殊困难妇女儿童帮扶工作,创新开展对留守流动妇女儿童、贫困妇女、残疾妇女等的关爱帮扶工作,努力为她们办实事、解难事,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困难妇女儿童身边。建立依靠妇女群众推进妇联工作的运行方式,以妇女群众参与率、满意率、受益率为重点,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妇联工作评估,使妇女群众真实感受到妇联改革的成效,有更多的获得感。 第五,做强基层,夯实基础。加强基层妇联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中共迪庆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妇联主席配备的有关规定,有条件的县(市)可在现有职数内按同级副职配备妇联主席。乡镇妇联主席由同级党政班子中女性成员兼任,选好配强1名专职副主席,按照“专兼挂”要求配强若干名副主席。专职副主席由在编在岗的乡镇女干部担任。原则上兼职副主席不少于4名。扩大乡镇妇联执委数量,执委设置不少于15名(包括主席、副主席),采取编制内外和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吸纳各方面的妇女骨干参与妇联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委不超过40%,村(社区)妇联主席以及企业、非公有制领域、自由职业等各行各业的执委不少于60%。加强村(社区)妇女组织建设。全面推进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配强村(社区)妇联主席,妇联主席由村(社区)“两委”中的女性担任,确保“两委”班子中100%有女性,确保村(社区)妇联主席100%进“两委”。村(社区)妇联配备主席1名,配备副主席不少于3名,可根据村(社区)的人口及自然村分布状况来设置执委人数,原则上人口较少的村(社区)执委不少于7人(包括主席、副主席)。三是加强妇联机关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妇女人口情况,为各级妇联核定必要的机构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增强直接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改革后,州、县(市)妇联班子按一正两副的在编职数配备班子成员,兼(挂)职副主席不少于4名(不占职数)。发挥基层阵地作用,指导各地妇联将“妇女之家”建设向各领域延伸,切实做到哪里妇女群众集中,就把“妇女之家”建到哪里,把妇女工作做到哪里。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联系引导,培育扶持专业类、公益类、服务类女性社会组织,加强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探索基层妇联与其他基层群团组织资源整合、协同发力的服务模式。 第六,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建带妇建制度。落实好州委常委会每年定期听取州妇联党组专题汇报制度,带动县级以上党委建立研究妇女工作专题会议制度、党委分管领导召集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州县(市、区)政府确定1名担任实职的领导联系妇联工作制度。推动把妇建工作纳入党委党建工作总体格局,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提高妇建工作在党建工作考核中的比重。为妇联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妇联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重点解决好妇联工作缺资源、缺手段特别是基层力量严重薄弱的问题,在阵地建设、项目筹划、资源使用、力量调配等方面整合联动。加大对妇联组织信息化建设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支持,为保障妇联服务项目增加、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水平提升等工作开展,提供所需的必要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对基层妇联组织的经费补贴应该落实到位,按人头划拨的经费重点向基层倾斜。按州、县(市)级财政共同配套的方式逐步提高村(社区)妇联主席和解决村民小组妇女组织负责人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逐步解决各级妇联组织中非在职的(兼)职副主席人员的补助。推动将党的妇女工作理论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教学内容安排。充分发挥妇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自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妇联系统、妇联工作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坚持妇联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接受上级妇联双重领导,加强与党委沟通协调,推动解决妇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